本文转自网络,下面的故事,是一篇令很多人泪流满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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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大学毕业后,我来到了广州,身无分文。在一个昔日朋友的帮助下,我在石牌租到了单间,300元一月,15平方米的小空间,厨房厕所一眼望到底,坦荡的毫无遮拦。
在龙口中路上班,每天步行15分钟上班,安步当车。生活有规律的像鸵鸟般负重而不自知。广州的公交车,永远那么多人。看着那些早上挤车的上班族,眼睛对眼睛鼻子对鼻子的贴在一起,汽车像装满了压缩的沙丁鱼的铁盒子,而那么亲密相贴的男女,却是一脸的隐忍与淡漠。
大把的青春,都耗费在挤车的早晨和穿梭的写字楼。但是,又有谁,不是这样挺过来的了?人各有命。我早已学会了接受,命运的不屑或者偏爱。 尽管我只有22岁,有着如花的容颜。
我知道怎样让自己在贫穷中美丽。22岁的脸,无须任何妆容,青春娇嫩的赤裸在阳光下;40多块钱的牛仔裤,裹在修长纤细的腿上,感觉到每一寸肌肤的随意和轻松。
也曾站在维多利亚广场、天河城广场的那些名牌壁橱前羡慕的徘徊,但我知道,那不是我的世界。我的世界,在石牌东的小小单间里,不开窗,也能听到无数的邻居的声音,有时候是麻将声,有时候是炒菜的声音,幸运的时候,还能听到情人间深情的对白。
搬进来的那天,我告诉自己:来恩,这只是你的起点,一切都会好的。 大部分初来广州的人,都有在石牌呆过的历史,这里是他们梦想与奋斗开始的地方。 但我爱这个地方,我性格中有天生安然恬淡的一面,让我沉静与知足。
只有我能看到自己内心深处的野心与欲望。
我买了卡通的床罩和很多玩具,全是粉色的。我喜欢被宠爱的感觉,像小孩一样,不需要承担伤害和遗弃。枕着粉红的缎面,我呼吸平和的睡着。
广州有一条童心路,很好的名字,专程去走过一次。座547下车,慢慢的踱步,路边,爬满了相思草,山坡上是树影婆娑,美丽安详的让人不舍。
广州,是孤独的城市,我只有我的小窝,那是我最后的退路。来我那玩的朋友同学,都说在我那里找到家的感觉,他们借此表达暧昧的意思。但我故意忽略,都是来广州讨生活的人,我很清楚。我只是现实的女人。爱情,已是遥远而模糊的字眼。连同幸福,已丧失感觉的能力。
所以,我信命。在命运面前,我愿做个最听话的乖孩子,以换取它对我的垂怜和宠幸;如同我信佛,虔诚到初一、十五吃斋,只为能找到心灵的避难所,让自己内心强大,可以对抗孤独或者冲动。
妈妈在家乡的小城市里独自生活着。她一人把我拉扯到大学毕业,很不容易,我至少要为了她而活。妈妈,给了我她的美丽,我还要她的坚强。
我常常去湘之源吃饭,宁乡人开的湘菜馆。那个城市让我内心伤感。一年前,每周周末我都要从湘潭大学赶去益阳,那里有我深爱的男孩。三个多小时的汽车,在宁乡转车。那时年轻的爱情,那时脆弱的承诺,以为可以地老天荒。
每次在睡梦中总能看到一个女孩,单薄的瘦弱着,为爱奔波在两个城市。为了每周一次的相聚,她天天吃白菜,啃窝窝头。而彼时那个男孩,在家人的安排下正逐一的和权贵的女儿们相亲。明明是在梦里放声大哭,醒来却摸的着满脸的泪水。于是拥被坐在窗前,看天由暗变亮。原来时间,医治的只是表面。我付出的,是重生的能力。爱情,如同天花,出过一次,就免疫了。
认识很多男人,也被很多男人关心爱护过,但最后都离开我或者成为我的哥哥,我感谢他们,一如我的兄长。一个人独居,最大的麻烦是换煤气。每次我都要从5楼小心翼翼地搬到楼下的小卖铺,过四、五个小时后再从下面搬上来,一层一层的搬,一层一层的歇。终于回家了,还得装好,调火。
那时,我骄傲而黯然,因为自己那么勇敢,却又那么狼狈的孤单着。妈妈打电话来,说这几天便秘,我便在网上查了一大堆中医网,开了个单子给她,在妈妈眼里,来恩是她伟大的创造,无所不能。妈妈,这辈子有你,我永远不会害怕,但想要你一直陪着我,直到我也走累的那一天。
但下决心找个男朋友了。男人,在彼时的来恩眼里,只有两种:有钱或者有貌。
他,无疑是有貌的那种。但没钱,因为和我一起住石牌。每天晚上8点多钟,我都会在湘之源看到他。是那种身上放光芒的人,178的个头,酷酷的寸头,黑T恤卡其裤,喜欢斜背着包。我们习惯坐在固定的位置,我坐窗前,可以看过往路人;他坐里,看电视直播的足球比赛。他要的最多的是尖椒回锅肉,我的是雪里红肉沫。有时,我们的视线会交叉在一起,然后平静的移开。我们都有美丽而冷漠的面容,也许,一样有苍老地死去的心。
问上海读研的亮亮,怎样让一个男孩子追你,那个男孩子也许喜欢自己。她说,下次吃饭他看你时,你对他一笑,记得要是大方得体的一笑,然后就低头吃饭,不再看他。亮亮是儿时到现在的死党,美丽优雅善良智慧集于一身,是命运偏爱的孩子,快要出国了。我们像爱着自己身体一部分一样爱着对方。比钻石要坚硬的友情,常常让我感动的落泪。
我只是孤独而任性的小孩,需要很多的爱和关注,连上帝都宽容了我,而你,为什么不给我?那一天晚上,我在湘之源遇见了他。照例,我坐窗前,他坐电视旁边;他吃尖椒回锅肉,我吃雪里红肉沫。我一直盯着他,等着他。他终于看我了,我对他绽放了那蓄谋已久的一笑,而后低头吃饭,不再看他。为了这大方得体的一笑,我在镜子前苦练了三小时。那应该是我一生中最为满意的笑容,如果当时有镜框,真想把它框住。而最美丽的,也许已经遗落在另一个男人的记忆里了。听见走近的脚步声,我知道,聪明的亮亮是不用怀疑的,晶莹剔透的女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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