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困惑,所谓的 4S服务到底是什么服务,在现如今的汽车市场里,消费者成了很弱势的群体,老百姓想买一部车子,还要交付订金,如果不购买,还要面临订金不退的现象。
我只想表明一个立场:我要把那 2000订金拿回来,那是我大学毕业后辛苦挣来的,它是血汗钱。也想让社会认知:任何一个消费者都应该捍卫自己的权利,尽管很弱小,但要坚持!!!
本人从09年6月开始跟上汽安吉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员宋珍瑞谈购买凯越车事项。因为资金紧张,就想着贷款买车,那销售夸夸其谈,说现在凯越车很紧俏,让我先交2000订金,后期可以慢慢协商。当初也是考虑到看重了凯越的经济实用,就交了钱,约好了改天再谈。销售收到钱后就跟我另约,跑去财务室交账去了,也没说不能退订金的事情。
改天,上汽安吉的信贷经理约我面谈贷款的事情,一出来就跟我说担保人的事情。而且新增加了很多条件,本来我就是贷款买车,没听说还要出示有房子的朋友给我做担保。事先说好的全变了。当时我问道:我自己有房子啊,干吗还找担保人。那边的信贷经理竟然说我条件不错,没有结婚,怕我出国跑了,不还贷款。晕死了。我觉得理由太不合理,就放弃了购买车。那边的信贷经理在第2天又给我打电话,说好商量,没担保人也可以申请,竟然紧追着我买车,折腾了好几天。
在我决意不买他家的车的时候,我想把我那2000要回来,跟那边的销售说退订金的事情,电话里销售一直说能退,还让我有空去拿钱,第一次去,销售跟我说今天领不了,要下周三;并跟我说明财务只能周三才开账。下周三我又请假去找他,他又说信贷经理不同意退,要我等等,他去做工作。过了一个星期,我给他打电话,他说过来谈。我又去了第4次,结果信贷经理一直没见到,说正在接待客户,让我等到,等到了他们下班的时候,销售告诉我改天再来谈。确实有点火大,我跟我男朋友很生气的,觉得销售在忽悠我们,就想直接去找销售部的经理,结果那销售代表宋珍瑞说他去帮我们沟通。我们又回去了,就这样来回折腾了好长时间,每次去每次拖延找理由。后来我们就在大厅闹起来的,信贷经理说什么订金交了就是有成本,算我便宜要扣我600。我当时就说,要扣600的话出示成本发票也可以,他们不同意,说只能开维修费发票,我就火大了:我没在你这买车,也没在你这修车,开什么维修发票。就一纸状告到法院了。原文如下: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某某,女 ,………………………..
被告:北京上汽安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百旺绿谷汽车园,法定代表人: 宫令义,电话:010-82401990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 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原告购车订金2000元。
2. 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1000 元。
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09年6月20日到被告北京上汽安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处购买新凯越汽车一辆,并预付订金2000元.后因各种原因被告始终未与原告签订购车合同。原告最终决定放弃购买,遂多次致电被告协商退还预订金,对方亦口头承诺可以退款。期间,原告按电话约定先后多次到被告公司与其销售代表和销售经理等人当面协商数次,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并拒绝退还.
原告认为,购车合同并未签定完毕以及未正式生效,而且被告当时并未说明订金不能退回。被告理应将购车订金如数退还。现原告前去协商多次,而被告依然不退还订金,已经严重侵犯原告合法权益。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原告:
09年 10 月 日
10月底,法院开庭审理了案件,法官大人根据案情和证据,在12月底判决被告在7日内将2000订金退回给我,但是上汽安吉不满判决,在一周后又上诉到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我清楚的记得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一个是他们单位的人事部经理,一个是他们单位的销售部经理,真的是他们的法人宫令义委托他们做代理人的吗 ?我觉得很可笑,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这样的企业家实在做的太失败了,这只是我的血汗钱,用来买车的订金,不是我从上汽安吉抢来的,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要从老百姓的民脂民膏里吞噬那2000块吗,不该属于您的,您拿来不心亏吗 ?我想起他们现在法庭上大吼大叫,强词夺理得样子,让我对别克这个品牌也产生了很大的怀疑。
我会坚持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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