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赵啊,说出来你别介意,我的感觉,你骨子里的文化水平并不高。不过,你是一个比较自勉自立的人,如此,你才在与身边人相比时显得有那么一点与众不同。见你什么书都在看,具体的你能看懂吗?”
居住一屋的老兵冷不丁就冒出了这些话,是在他微醉之后。要是以前,这样的话绝对会让我面红耳赤,因为文化水平不高的背后有委屈、有遗憾,被别人“打击”后,更是显有侮辱、显有轻视。总是这样,慢慢地就明白了。首先,我是一个平凡人,得承认这是我的弱点和缺失,然后,我没有必要再去牢记自己的弱点,即便这弱点真实存在,也总会有一些东西能将其弥补、甚至掩盖。不被自己隐晦的伤所束缚,自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精彩世界。
【一】
这几天,下了一场雨,雨过天晴后,西藏的天气就彻底的转凉了,小身板没扛住,感冒了一回。这里的天气不同内地,冷,是直冻人骨头的那种冷,为了不在古稀之年落下什么关节炎和风湿之类的疼痛,赶紧加上衣服来保护我这不算单薄的身体。
秋天,是我和我们最忙的季节。教育整顿,工作组,年终考核、达标评比……等等事儿铺天盖地的袭来,一个字儿——忙,忙着干活,忙着偷懒,总之要让人看见你是在忙!
忙,可以让人忘却很多事情,想忘记的和不想忘记的,都会在你忙的时候被赶走,就好像忙的目的就是为了不忙!
【二】
路遥先生《平凡的世界》是我读过的了,最近在读其它书的间隙时又一次重读。
我总是会在别人忙或是不忙的时候偷偷的捧起自己喜欢的书,然后悄悄地躲在一个无人角落开始自己的心灵漫游。白天大家都很忙,忙,自然也就热闹起来了,闹闹哄哄的总是不能在这样的环境里安静的坐下来翻看两片书页。书,是读;是看;对于我这个总是记不住太多剧情的人来说,第一遍只是过过目而已。
《平凡的世界》,就是冲着他的名字才有了想咬他第二遍的冲动,世界说大很小,说小也大。球日的,算不了个什么事。
平凡这个词貌似不应该是我这样年纪的人和性别所喜欢的,能力或者说是权利对于男人的诱惑,我认为是远远大于女人爱慕虚荣的。当然,这也是一种爱慕的表现,就像是女人对男人的诱惑——天生的吧。
【三】
少安、少平,多明白、多好听的名字,农村人嘛,简单明了,平平安安。我一直都觉得一个家庭应该有男孩和女孩,我的同龄人中很多人都有哥哥,但是相比起有个女孩的兄弟姐妹来说,关系自然稍逊。男孩子,打架、被打少不了的;就比如茶,虽没打过别人,却被父亲毒打过,也被流氓地痞扇过耳光。
开篇较长的一段篇幅,我一直以为少安是先生笔下的“平凡”。他,作为兄长,上有奶奶和爸爸妈妈;下还要担负着弟弟妹妹的成长经费;而且还要捎带上那个可怜落魄的姐姐以及她的两个孩子。家里的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平凡的少安让我想起了我们在写材料时经常用到的一句话: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成绩。
【四】
六七十年代的中国,听过;在不少的书里,看过。对于我这样一个既爱胡思乱想又爱无边联想的人来说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惋惜。庆幸自己躲过了那样的、那个时候的“一切灾难”,还是该惋惜自己错过了那样一个可以让人在心灵和肉体上获得“双丰收”的时代,当然,前提是不会饿死。
新事物的发展往往总是验证老理的存在,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
我一直都有一个比较荒唐的想法,用今天的一个词来形容我最近这两年所阅读过的作品的作者们,那就是“闷骚”。试翻开一本小说或是书籍总能在里面看到这样相识的一幕:家庭、爱情、事业,这原本平凡的一切总是会让主人公在最后变得不平凡。再或者就是我们伟大的主人公们在最后会通过这些不平凡来成就自己的“平凡”。窃以为很多书的作者就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不能满足自己想要的一些或是一切,才会通过另一种途径来让更多的人跟着他一块“闷骚”。
网络小说或是文章很少会去看,因为那种纸质书籍所能带给我的感觉不是虚拟的网络所能替代的。试找一下那些被我们放在书架上的书籍有多少是在网络上走红之后才被我们恭敬的捧上了书桌?所以,我以为不管你在这个虚拟的世界表现的有多么超然、淡然,只要你拿起了手中笔,其最终目的还是想让虚幻变成现实,因为我和我们很多人离不开那种纸质书籍所能带给人的厚度和认可,甚至是追捧。
【五】
喜欢码字有几个年头了,虽然没什么底蕴,但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那份想要表达的欲望。当然,更多的也只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宣泄和展示自己心中的一份情感而已。另外,我也一直认为这片心灵自留地展现出来的我,才是真实的自我。
我还有一个想法,可能是不对的。中国的作家或是导演们好似都在重复着昨天的故事,就以《平凡的世界》为例,太多熟悉的画面(要不是这本书写的早,我还以为是借鉴了那部出名的电视剧呢)一、主人公从小就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二、主人公小时候很平凡;三、主人公长大后英俊有才;四、一位富家女爱上了我们的主人公;五……。雷同吧!没做过过多的调查不能妄下结论,胡说的。不过有一些导演们真的很聪明,人家会在荧幕上写上“如有雷同,纯属巧合”,雷吧!
唉,说着说着有点跑题了,好吧,向左转——走。
说说少平吧,说他不是因为喜欢他,也不想多说他,之所以要说他完全是因为作者笔下的晓霞,应该讲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富家女爱上穷小子,在今天仍然算是大新闻,那几十年前会是个什么样的样子,那个时候我还没出生,不做评论。其实喜欢她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自己也是穷小子。不过,穷小子很幸运,他遇到了青梅。
【六】
小黑子,瞬间又梦回陕南,因为,以前我家也有一条。和小黑子间的关系不错,它会送我上学,直到我溜下那山洼它看不见我的身影;它会接我放学,我刚爬出山洼便看见山梁上它的身影,不过,它长得太快了,在我还没有玩够的时候它就偷偷背着我和别的黑子生下了一窝小小黑子。
童年总是美好的,因为他生活在记忆里,相对而言。在相对于快要抓不住的青春的尾巴,他娘的,跑的比我的小黑子还快。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了我的又一个弱点,那就是,我也怕不知不觉中青春不复返,垂年幕老悄然来。
【七】
《穆斯林的葬礼》,这是我这段时间读书计划上安排的,刚刚第四章毕。作者的手法是倒叙、还是插叙,有点傻傻的分不清楚了。故事里涉及大量的穆斯林知识,那是我不知道的,故事里涉及大量的玉器知识,那也是我不知道的。就因为什么都不知道,所以看得有些吃力,就因为什么都想知道,所以又看得有几分得意。
就是嘛,看都没有看,怎么就知道自己看不懂呢。生僻字可以查字典,生僻词可以找百度,还可以一边看一边想一边猜,就怕那个久而久之嘛。想到有些作者为自己的作品身入农村生活十几载,有些作者为自己的作品翻阅县志上百卷,然后一稿二稿定稿,相比之下,我读这作品所花费的时间又算得了什么?
博友中有人将《红楼梦》读了十遍,还有人将《平凡的世界》读了三遍,如此的用心,已与态度无关了,至于与什么有关,我依然有点傻傻的说不清楚,只要我明白该怎么做就好了。
【八】 相貌不怎么出众,只有初中水平,停不了几个年头就要奔三了,此时还在“出卖”着青春……这就是我。我和我们许多人一样,一个平凡的人,一样生活在这样一个平凡的世界里;我和我们一样,都希望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靠着自己的力量创造一个不平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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