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我于2010年4月17日与北京市安美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定租房合同,把自己房子租给安美家。合同在2011年4月18日到期。
因为我要自己住房,故提前一个月通知了中介4月18号到期后不出租了,要自己住。中介答应和租户说明到期腾房没问题。但第2天安美家的一个姓刘的经理打电话告诉我说:我们跟租户说了,但是租户不同意,说是合同自动要延续六个月。我就跟租户打电话,租户告诉我说,中介根本就没有通知他们这个事情。
我就继续找安美家房地产公司的法人,就是当初跟我签定合同的人。我电话里我告诉他,这个房子我要自用,不出租了。他答应的挺好,说没问题,到时候直接过去就行了,说已经解决好了,放心吧!
租期到后我跟租户沟通,发现中介还是没有通知租户。租户说他们不能首先跟中介提出搬走这个事情,不然的话就是属于他们违约了,而他们的押金还在中介那,说中介会以租房退房为由扣他两月租金当违约金。
然后我跟中介沟通,我说现在房子我自己用;如果以后出租,还给你们代理。中介的那个刘姓经理说那行,那咱们直接在签定一份合同,写好你要搬进去的时间,比如10月份或者11月份,写好具体的时间,不然,咱们就按照合同走,自动延期六个月。
我问他们,我说你们跟客户签定合同的时候,难道不知道你们代理到4月份到期吗?他们说那当时他们看了下合同有延期的项目,就跟客户直接签定了一年。我说那你们怎么不告诉我一下,就直接签定这个合同呢?他们说那合同不是自动延续六个月嘛。我说,我提前一个月告诉你们了啊,我不出租了,他们说那合同里有,那就按照合同走。
我快被气死了,一帮无赖!!!!!!流氓!!!!!!
那个刘姓经理说:我干这个行业好几年了,很懂法,你要收回房子那不行,要么你就去告我,要么你给我违约金。
4月18日合同截止后的第一天,我查了下银行卡,也没有发现中介给我的租金。
于是,我跟租户打电话说我要收回房屋自住。结果一会儿中介的法人赵政给我打电话说,你报警也好,去法院告也好,我都接了,但是你没权利收回房子。
我就告诉他说,按照约定我可以立即收回房屋。他就说,你要收回的话,你也跑不了,我天天去堵你,你也住不安稳等等。我说:你威胁我我就报警。然后,安美家的中介就在电话里破口大骂。
天啊,这是我的房子耶,安美家怎么说话跟自个房子一样呀?
我不能被欺负,我要为自己的权益去争取!于是向西城区法院南院提起诉讼。
昨天下午3点左右,中介打电话告诉我说,让我自己去去钱,取租金。还说你不是起诉了么,那我就正式通知你过来取租金。我没答应,我说合同已经到期了,跟租金没关系。
法院通知4月27号开庭。请大家等我直播。
房东朋友们啊,千万不要相信黑心中介!这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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