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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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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得不勉强
发表于: 2012-4-19 11: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相关法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意见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自1988年发布施行以来,对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保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2008年2月,原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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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得不勉强
发表于: 2012-4-19 11: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利~~~福利呀~~~~~     
陈妍熙
发表于: 2012-4-19 14: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利~~~福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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