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华中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专业(MPA)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2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0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6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布局完整、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华中师范大学于2003年9月成为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单位之一。
、录取及学习方式
(一)专业研究方向的设置
1. 城市建设与房地产管理
2. 工程管理
3. 人力资源管理
4. 教育管理
5. 地方政府管理与基层管理
此外,还可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增设新的专业研究方向。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
2011年计划招生40人,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考试成绩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三)学制、学习方式、学位及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MPA)实行弹性学制(2-4年),一般为2年。学习视情况分别采取在职攻读(不脱产)、脱产攻读、定期集中的方式进行。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我校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 联系方式
(1)电话:027-67868071、67867987、51234352
(2)联系人:蔡老师、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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