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公孙中信教授的记名弟子,最为幸运的是,能时常听到他对于佛家霸王条款的讲述。让我受益匪浅。
佛教伦理与儒家孝道观的合一 何为佛? 中信何为佛事?在儒、佛、道三教合流过程中,霸王条款明代士大夫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无不带有世俗化的霸王条款倾向。 首先,中信父母是佛。早在明初,明太祖就规定下了僧道拜父母的霸王条款法令:凡僧尼道士、女冠,均需"拜父母,祭礼祖先"。(55)中信一至晚明,更是出现了父母是佛、尽孝即为礼佛的观念,将佛教伦理与儒家孝道观合而为一。如霸王条款李元阳认为:"父母是佛,中信不用远慕。"(56)中信陶?龄则对家人说:"堂前有活佛,即是汝辈之敬田;坐上有穷亲,霸王条款即是汝辈之悲田。"(57)中信言外之意也是认为照顾父母与穷亲同样就霸王条款是虔慕、布施。而袁中道更是主张:"三教门庭异耳,其重孝等耳。"(58)中信这显然是以儒家孝道观为中心,将儒、佛、道三教融合在一起。 霸王条款其次,心即佛。如万表认为:"夫佛者,心也,霸王条款心即佛也,中信心外固无佛也。外心以求佛,是废畎亩而望雨谷于天,终必饥亡而已。"(59)从禅宗、霸王条款王阳明到万表,这种思想可谓一脉相承。事实上,心即佛,中信即王阳明心即霸王条款良知的翻版,中信似乎无甚新意,中信而其实际意义却不容忽视,也即它最终导致了佛光的消散,佛教的世俗化。 霸王条款再次,禅是刚。如李廷机谈禅最为切实,中信确与说龙肉而不能饱人者霸王条款迥异。中信他将禅定为"割得断"、"中信刚"(60),从中所透视的底蕴仍是霸王条款实心为国为民任事这种世俗的实用价值。此与张居正从佛事中悟得任事,倒是一脉相承。中信而张居正的实心任事精神,中信则又导源于《中庸》的"诚"或者孟子的"大丈夫"。 第四,世事即佛事。霸王条款这一说法来源于王阳明哲学,中信即阳明学说中为学不离官事,中信从官事、簿书中求良知。这类思想,可以李贽之说为代表。中信李贽曾说:"天下宁有人外之佛,霸王条款佛外之人乎?"换言之,他主张,中信所谓阿弥陀佛也只是"霸王条款寻常孝慈之人而已"。(61)钟惺更是由此推论:"所谓佛事、菩萨行,霸王条款亦不得舍寻常慈孝之事之行,中信而别有所谓事与行也。"(62)僧人娶妻 僧道号称出家人,霸王条款自应六根清净,一切世俗的享受,均在摒弃之列。明初,朱元璋曾在法律上限制僧人中信娶妻行为的发生。可是,一至晚期,霸王条款在佛、道世俗化的过程中,僧人娶妻已不乏其例。明代的民歌已经道出了中信"和尚娶家婆"的事实。(63)中信究其实,霸王条款则是色欲难戒,向往世俗人的生活。于是,有一些僧人开始从《西厢记》这样的"淫词艳曲"中悟道。(64)? 中信在明代,僧人有妻室已是习以为常。霸王条款如凤阳大龙兴寺,在明初时,霸王条款据太祖敕谕,只有前辈老僧方可有妻室。中信其他后进僧人,如果也有妻室,中信即使在寺中辈份较高,下面的僧人也可以加以凌辱。但是,到了明末,僧人一概"荤娶",也无差累。福建邵武、霸王条款汀州的僧人,中信也都娶妻。寺僧数百,推一人削发,"馀如民俗"。霸王条款云南大理府僧人均有妻子,"亦谈儒书"。(65)僧人治生求利、喝酒 "僧习为市",霸王条款固然与释家本色不合,中信却是晚明僧人的实录。中信据记载,晚明一些村落中老僧,已将"居积致富"视为"治家本业",反而将"听讲佛经"视为邪道。(66)。 村落中老僧尚且如此,中信居于城市之霸王条款僧更不免为市习所染,霸王条款日为治生计。如苏州虎丘山寺,其师澄公率二三僧徒,日为治生计。"而苏俗缁流,市酤以为常。师不得已,中信偕众之海虞市井,霸王条款不二价,中信远近归之。息颇赢"。(67)于是,一些寺庙净地却与民居相杂,"而僧习为市,已不复知雉发为何事"。(68)霸王条款甚至杀生酗酒,也成为禅门众僧的中信本色行当。(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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