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医院(要求高,牌照审批难) | 门诊部(要求低,牌照容易审批) |
定义
| 医院(hospital)以向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为主要目的的医疗机构。其服务对象不仅包括患者和伤员,也包括处于特定生理状态的健康人(如孕妇、产妇、新生儿)以及完全健康的人(如来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或口腔清洁的人)。不仅包括防病、治病,也包括维持和促进健康。
| 医生在诊所对病人进行诊疗,给予不住院的病人初步诊断和用药,不得进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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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
|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 门诊不得设置住院床位,无住院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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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设置
|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 (一)不审批产科、计划生育(人流、上环、取环)诊疗科目,妇科、泌尿科(男科)诊疗科目审批难度大;
(二)医技科室: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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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一)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四) 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 (一)全门诊只有5名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即可;
(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
(三)只要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四)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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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 (一)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 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 (一) 建筑面积大于400平方米即可;
(二) 每室必须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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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一) 基本设备:给氧装置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 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麻醉机 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 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 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 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 电冰箱 恒温箱 分析天平 X光机 离心机钾钠氯分析仪 尿分析仪B超 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 敷料柜 洗衣机 器械柜 紫外线灯 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 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冲洗工具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 (一) 基本设备:氧气瓶 人工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气管插管 洗胃机 心电图机 显微镜 尿常规分析仪 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 血液粘度仪恒温箱 电冰箱 X光机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B超 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 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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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td][td=1,1,498 colSpan=2]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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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td][td=1,1,498 colSpan=2]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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