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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业主骗取押金,谁来管?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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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jingqiao
发表于: 2010-3-28 02: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一日,我在广州市花都区新新购物广场看中了一间店铺,当时,我是跟一自称为“房东”的人签订了合同并交纳了押金,押金为一万元人民币,租金三千多元。期间,我发现商场的客流量并不太理想,于是,曾经考虑通过“转租”的方式转让出去,减少损失,虽然在贴出告示期间,曾经有几名有意承租的人通过告示联系过我,可是,对方的漫天要价和种种无理要求,欲承租的几名投资者还是无奈的放弃了,我也只能放弃转租的想法,继续承租下去。可是,在我经营一个月后,我曾经想过放弃,因为,创业实在太艰难了。因为没资金,也没有经验。

不但如此,还有很多事情都需要亲力亲为。最让人觉得纳闷的事,本来转租的事情,对方也和投资方也商量得蛮顺利的,可是准备签合同的时候,对方又突然提出涨价三千元,随着,就涨价了两千元,这就更加让投资方无法接受。对方为何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故意找茬,这不得不让我感到很怀疑。

在此期间,我一直都有交纳租金和各种费用,包括地税国税,可是,每次我交纳地税国税后,对方都没有给相关的证明和发票给我,这就让我们感到了怀疑。当我们多次与对方进行交涉,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时,对方则声称押金是不可退还,这就让我更加质疑对方的真实身份。

随即,我找了我的弟弟帮忙核实对方的身份和相关证明,可是最终的结果竟让我们大吃一惊!对方竟不是真正的业主,只是“二房东”,而真正的业主却是花都区新新购物广场的负责人。而且更让我们觉得非常气愤的事情就是对方是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她签订合同时留下的名字和身份证的信息是她妹妹的,并不是她本人的信息,这些我已通过正规的途径查询得知。

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有收取押金的那份收据上的名字,也是冒充她妹妹的名义签名的,而收取押金的时候,她就是填写自己的真实姓名。所以,我们这才发现到这里面的不对劲,于是,我们就多次到花都区新新购物广场找到对方讨要说法,却多次遭到对方的恶意诋毁和人格尊严上的侮辱。不但如此,对方还留下了一句话:“有本事就去法院起诉我。”

希望大家在承租前一定要弄清楚对方的身份和商铺证明。因为,如果在未确认清楚产权证明和对方的真实身份前,当我们遇到被对方骗取押金,就要认真想想是否要通过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这些事情关乎着自己的切身利益,希望大家能够谨慎对待。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如果连我们都不会保护自己,难道还能指望别人去帮你吗?

我真的很想问一句,无良业主骗取押金,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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