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广州大学城网业务调整

[视界拓展] 消防安全将成大学生必修课 每届新生最少4学时 [复制链接] qrcode

查看: 4761 | 回复: 0

骏翼职业
发表于: 2009-12-23 17: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www.jyb.cn 2009年12月23日  作者:朱振岳 陈胜伟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年施行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 通讯员 陈胜伟)日前,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在浙江林学院召开现场会,来自全国几十所高校的有关负责人深入研讨将于明年起施行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并通过现场观摩消防应急演练等形式学习消防知识,感受大学生掌握消防知识的重要性。
  记者获悉,由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签署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于20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从明年开始,消防安全教育将成为大学生的必修课,消防安全知识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每届大学新生都必须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于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规定要求,每所高校“要积极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每学年至少要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使学生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方法。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类学校已发生火灾700多起,虽然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是形势依然严峻。《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出台,为今后加强和规范高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指明了方向,规范了管理程序和行为。
  《中国教育报》2009年12月22日第1版  

相关链接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7月3日教育部第20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详细]
跳转到指定楼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