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港务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见附件《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2、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日期、时间和地点:
报名日期:2008年5月19日(星期一)、20日(星期二)报名时间: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
报名地点:广州港务局政治处(广州市天河东路155号骏源大厦26楼)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程序: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3、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相关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户口证明、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及相片(小一寸)2张。
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要求A4规格。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笔试。
(二)考试
本次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及实际操作。
1、笔试。
2008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时—11:00时,广州港务局统一组织进行闭卷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招聘专业岗位数1:3的比例,依笔试合格者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内容主要是行政能力倾向测试、申论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
2、面试及实际操作。
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5月30日(星期五),广州港务局统一组织面试以及实际操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及实际操作采取综合评分办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按照招聘专业岗位数1:1的比例,按面试及实际操作综合分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及实际操作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录用和公示
拟录用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办理接收备案手续。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黎先生 020-38847048
监督投诉电话:020-38847081
二○○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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