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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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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uc
发表于: 2008-5-19 22: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第十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到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进行认证〕。其中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提供有效证明。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缴费、下载准考证等。
    2.报名时间。2008年5月19日至5月22日中午12时。
    3.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单位的1个职位。
    4.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数的3倍,不予开考。
    5.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6.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准考证打印时间。2008年5月28日至5月30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08年5月31日上午8:30—12:30。
    3.笔试地点。广州(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60%构成。
    4.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于2008年6月10日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2008年6月12日至13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为招聘职位数的5倍或以上时,面试对象按拟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数的5倍(不含5倍)时,面试对象按拟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4.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核。参加资格复核者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学生证(指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应届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个人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无效。
    5.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近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
    凡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录用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中国广州市人事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招聘职位表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联系人:吴伟  陈懋         联系电话:83189748、83367227
    监督举报电话:83177276
    监督举报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20楼纪委监察室,邮编:5100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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