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广州大学城网业务调整

[签约注意] 《劳动合同法》管不到的事——理由 [复制链接] qrcode

查看: 7042 | 回复: 0

dreamwing
发表于: 2009-10-14 09: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自:世界经理人网

尽管起草<劳动合同法>的专家也好,研究企业管理的学者也好,都希望新的<劳动合同法>能够促进劳资双方和谐生存与发展.但是管理的实践问题不是仅用法律就能解决的.最突出的要数"解除劳动合同"了.若按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用工单位若提出解除劳动者,需要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可是若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就不用给予经济补偿金了.从文字上看是合理的,公平的.但是"利益的驱使",人们都会想办法来保护"自己应得的部分利益"或“使自己的利益损失最小化”。
就拿“解除劳动合同”来说吧:
劳动者方:若我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一定亏。那么,我就要想由你来解除。1、磨烊工是不是好办法?若行,我就磨烊工。本来今天可以完成的任务,我拖到明天去完成。你批评我。我就找理由。2、愁眉苦脸是不是好办法?若
同事不喜欢愁眉苦脸,老板不喜欢愁眉苦脸,那我就天天愁眉苦脸,你不喜欢我,就会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3、当评委怎样?在背后评论老板与同事,故意传播小道消息。若大家不喜欢这样,我就偏偏这样。不喜欢我,就由你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4、经常请病假怎样?请病假不犯法。现在要开个小病历证明是很容易的事。在公司工作最关键的时候来个“生病”,公司的工作没办法安排,常常这样,你公司就要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总之,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哈哈。法律没有说这些办法是犯法的。

从用工单位来说,不想要一个人,由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有办法:
1、经常对他进行人事考评。这是合法的。但考评就讲他鸡毛蒜皮的小事,让他烦,他可能会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在他有重要的家事的时候,突然提出让他出差,让他生气,让他感觉到工作与家庭的双重担子非常重,他也有可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3、利用激励机制与工作法。表扬与奖励与他竞争的同事,让他心理压力增大。他天天在不平衡的工作状态下工作,不想走的可能会降低。4、多给他份外的工作,找理由说是在培养他。让他份内的工作无法完成而份外的工作又做不好,这样他就有可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总之,用工单位也有自己的办法。

当然,以上所讲的劳动者的办法与用工单位的办法是最低劣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与自我生存与发展的最低劣办法。

劳动者也好,用工单位也好。若只是考虑“眼前的小利益”而不考虑生存与发展的“更大的利益”得到的比失去的更多。常常因为得到的人们都很容易看得见,摸得着而高兴而心理平衡。而失去的常常因为人们不容易看得见不容易摸得着而在“利益驱动”的思想下而选择去做错误的事。还自以为很聪明。

【骏翼简评,仅供参考,欢迎参与评论】
推荐阅读和思考。每个人都可能跌入上述的“迷局”之中,而现实中的方法,比文中列出的要多得多!
跳转到指定楼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