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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钟情or日久生情,你更倾向于哪一个?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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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才人
发表于: 2016-4-5 21: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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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彼此都深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辛波斯卡在《一见钟情》中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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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余是我的大学同学,一直以来都是乖乖女的类型,上课认真听讲,下课认真做笔记,每次成绩都让我望尘莫及。有时候我们几个朋友会说,你这样跟高中有什么区别啊!倒挺佩服你对学习的狂热的。她总说从小到大都是上课听课记笔记做作业,上大学之后自己分配时间觉得这样也挺好的。
这时候我们总会异口同声地说:“那我们的小余什么时候才能脱单啊?”
在一次国学经典诵读会上,小余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那个男孩子坐她右边,笑起来会有一种对对方表示认可的神情,他全程话不多,小余说那是稳重。诵读会结束之后,小余跟疯了一样“跟踪”那个男生,说得不好听一点儿真的可以算“跟踪”。直到看到男生进了教室,弄清了他的名字——林玺。
小余说当时如果放过那次机会,或许一生都会后悔。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第一眼见到一个男孩子就心花怒放,就非常崇拜,她不知道这样的感情算不算爱情,可是这样做之后她很开心。
这大概就是一见钟情。
后来又经过各方打听,收集到了QQ、微信、手机号码,简直要弄得人尽皆知了。完全不像以前的小余,那个文静的乖乖女变成现在这个如火如荼的大花痴,也不过一瞬间的事。小余主动搭讪,放下矜持,从陌生到熟悉,进展神速,两个月以后便修成正果,甜蜜地在一起了。
小余对功课不再那么死板了,偶尔也会翘翘课,会因为林玺的兴趣而开始自学滑板、日语。这样的日子跟之前截然不同,就像打开了新世纪的大门,一个人真的可以点亮另一个人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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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余跟林玺在一起三个月之后,矛盾就渐渐凸显出来了。
“他走路的时候有些驼背,一米八的大个子驼起背来真难看啊,我跟他说过一百次了还不改,气死我了!林玺晚上十点多了还在跟XXX发信息,他太不像话了!他是故意气我的,就因为我之前因为社团聚餐很晚才回他电话,小心眼!”
“……”
小余常常在我们面前抱怨,我们也不以为意。
“当初可是你疯了似的追人家的,现在怎么了,不喜欢了?”我们会故意这样挖苦她,她也就无言以对了。
最终,他们还是分手了。平心而论,小余和林玺也算郎才女貌,璧人一对,可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总是诡秘不可测,相处不来坐在一起都尴尬。
小余说:“这是我的初恋啊!从最开始的乍见之欢到正式在一起,我以为最完美的爱情也不过如此了。可是久处不厌才是爱情最终的要素,多么理想的爱情也总要时间来考验,有缘无分吧。我依然感恩能够遇到让我一见钟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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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和母亲是八十年代经人说媒结婚的,父亲总是开玩笑说,母亲那时候都没人要,他觉得那小姑娘挺可怜的就答应了媒人。而母亲的版本则截然相反,那时候媒人带她来到父亲家的时候,父亲的眼睛就一直放在母亲身上,母亲一看这家也太穷了,米缸里连粒米都没有,这小伙子估计也找不上媳妇儿了,善心大发就答应了这门亲事。
我知道这都是他们在互相调侃,但是看到现在他们这么融洽倒也挺开心的。奶奶说过,那时候即使之前两个人都不认识,或者不怎么熟悉,但结婚之后感情就慢慢培养起来了,过起日子来大都能凑合,当年父亲觉得母亲太矮,母亲说父亲家太穷了,说起来他们最开始大概是不怎么愿意的,可是年纪摆在那里,再不成家都让人笑话了。
我想,在父母亲那个年代,媒人撮合的姻缘中,乍见之欢恐怕万里挑一都很难,一见钟情这样的事是多不容易啊!只要两个人不会第一眼就讨厌、看不上,这样也便就答应了,经过几年或者几十年的磨合、迁就,柴米油盐中,也就找到了幸福。
从简单婚礼上的红色礼服中,从儿子或女儿的第一声“爸爸妈妈”中,从孩子取得的每一个成绩中,从后辈们成家立业儿孙满堂中,一段感情的长长久久也不过在此中体现了。久处不厌是非常难得的事情,我庆幸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对乍见不欢却久处不厌的父母。
4
“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久处之厌莫若只如初见。”见过千万人,或许只有一人乍见而欢,但是却不一定会有一人久处不厌。
电影《怦然心动》中,我认为茱莉对布莱斯就属于“乍见之欢”,因为一双清澈的眼睛,茱莉便一发不可收拾地对布莱斯示好。而布莱斯对茱莉,便属于“久处不厌”,从最开始的回避,想让茱莉打消念头,到最后深深爱上茱莉,这样的感情历程倒也是一段佳话。
一段感情,我们习惯用“段”作为感情的量词,这也就是说,感情是阶段性过程性的东西,源头的快乐与惊喜固然可贵,携手终老的结局也让人向往,但是过程中的苦辣酸甜却更加珍贵,因为只有经过这样的过程,才能称得上“一段感情”。没有这段过程,便不能走到白头。
遗憾的是这世上乍见之欢不多,久处不厌更少,所以才会有那么多“本来多晴空,后来多监牢”的无果之恋。
很多人认为一见钟情钟的是脸,而并非实实在在的情,乍见之欢欢的是颜,而不是高贵纯洁的爱。感情常常迸发于瞬间,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感情也常常需要时间的见证,或许在这时间里的某个瞬间,你会对这段感情更加确定,更加认可。
我认为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感情还是在细水长流中最踏实最实在。那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你相信哪一个呢?


文/摆_渡_人(简书签约作者)
原文链接:http://www.jianshu.com/p/2dac5b3e79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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