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有什么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法律规定如下,下面广东招才通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期限作出最低期限的规定的必要性: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前的劳务派遣实际工作中,有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逃避用人单位的责任,故意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规定以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劳务派遣工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的实际时间为准。如果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也为一年。如过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提前结束的,劳动合同也同时结束。这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也是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在一些地方和行业不正常发展的原因之一。
据此,劳务派遣单位除了不能和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期限在二年以下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还不能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我国法律对被派遣劳动者报酬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是对用人单位影响较大的变化之一。此外,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通过以上内容分析广东招才通总结: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也应该是双方约定期限。但是,《劳动合同法》就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作出了法定期限的特别规定,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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