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迷恋想象中的过往。其实我也迷恋,只不过所迷恋的东西不同。比如我很迷恋过去小乡村里清澈的小溪,很迷恋竹子的清香,很迷恋稀疏的几株百合躲在山坡的某个角落。这是儿时的美好记忆,时时想起,幸福满满。但我并不迷恋乡土生活,虽然如很多人所说的,乡土生活闲适、温馨,捧个饭碗在饭点的时候走门串户,唠唠家常,很是惬意。如果有一户人家急需人手,只要招呼一声,左邻右舍都会赶来搭把手。每逢红白喜事,扯得上亲朋好友关系的人家都随份子,然后大家吃上一顿。这样的乡土生活的确让人着迷。不过,现在的人对乡土生活的向往,并非其真的实实在在经历了乡土生活。恰恰相反,对乡土生活着迷愈深的正是在城市中弥留愈久的。乡村和城市,各有各的好,乡村里的人想着城市,而城市里的人想着乡村。钱钟书老先生对这种人生表象刻画得再透彻不过。
乡村生活真的完美无瑕吗?并不是。除非你有足够的财富。说到底,美好的生活还是离不开财富。过去文人总是在内心当中设想一身骨气,那就是即便一贫如洗,也总幸福满满。所谓找乐,大概就是如此。问题在于,假如真的一贫如洗,也就是苦中作乐罢了。生活的事情,冷暖自知。我自小家贫,身体又差,每年都生好几次大病,而每次生病,最痛苦的不是自身,而是父亲。可能你会觉得,这是父母对子女的爱所致,见不得子女生病痛苦。如果仅仅如此,那就不叫痛苦了。其实父亲的痛苦并不完全是因为我生病了,更关键的是,当我生病了,如何支付看病的医药费?由于家贫,没有任何储蓄,也没啥可变现的资产,所以只能依靠借钱来缓解流动性危机。问题在于,偶尔一两次还行,次数多了,别人家的脸色就未必好看。父亲就不得不厚着脸皮去轮着借。那会儿村子里殷实的家庭也很少,可借的人家也就少,大部分时候就是几个穷人家相互接济而已。
不过我是幸运的,因为村子里唯一的一个正规的医生颇有过去的乡绅风范。由于他是属于非农户口,拿国家工资,在那个年月,就意味着家庭生活有了保障。相比较我们这些农村户口家庭,不知道好过多少倍。我一直觉得户口制度是最突出的不平等之一,因为这直接造成了两个完全不同权的群体:农民和城市人。这个问题我在后面还会陆续谈及。先说说医生的事。这个医生姓胡,性格好,待人宽厚,富有爱心。知道我家穷,所以每次我去看病,都得问问有没有钱,要是没有就挂账。要知道这个挂账对我家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事情,因为这意味着胡医生帮我家解决了流动性危机。这对于穷人家庭来说是多么重要。我们家和胡医生家的关系就是时刻处于还旧账欠新账的循环当中,直到改革以后,才慢慢把账全清了。胡医生等于变相救助了我家很多年,让我至今心存感激。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那个时候有一个医保制度,也许就不需要乡绅的作用。或者说,假如村子里像我这种情况的人太多,胡医生估计也救助不过来。乡绅的作用其实非常有限的。对于乡土社会来说,家庭之间因为种种原因存在收入的不平等,面对这种不平等,村民自然有自己的解决办法。一种办法就是相互救助,比如某个家庭忙时,其他人家来搭把手;或者说等红白喜事等大支出时,通过随份子来缓解流动性。邻里之间的相互救助是村民互保的重要形式,也是解决家庭之间不平等的重要形式。另一种重要形式就是乡绅。中国传统社会中乡绅的作用非常重要。乡绅因为各种原因家境殷实,属于村子中的富裕人家。但富而有德,乐于助人,才称得上是乡绅。并不是说有权有势的就叫乡绅。如今农村里很多权贵只知道依靠村子的集体资源寻租,从不知道救助村民,和乡绅扯不上丝毫关系。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乡绅通常是家境殷实、自身有文化、做人有威信的人。这种人通常在面对其他村民的困境时,能够出面施以救助,并且在村子需要供给公共品时,会出面组织供给。乡绅的存在相当于乡土社会的一种自发治理机制,这种机制不是制度化的,即不是诺斯讲的正式制度安排,而是诺斯笔下的非正式制度安排。
既然是非正式制度安排,当然也是可有可无,完全取决于村民的运气。运气好的村子,会出现乡绅,从而使得家庭在困境时有救助之手。而运气不好的村子,如果没有乡绅,就只能几个穷人家相互帮忙。有没有乡绅,取决于这个村子的传统以及教育等,并不是每个村子都会出现乡绅。因此,把解决不平等寄托于乡绅这种非正式制度,多少有点不靠谱。那么在过去为何乡绅能够在乡土社会中起重要作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过去缺乏流动性的前提下,每个村子相对孤立,在每个孤立的村子里,家庭之间的不平等更多地表现出来的是个体间的不平等,而不是群体间的不平等。乡绅对于不平等的治理是针对个体的,而不是群体的。如同江湖社会中愤怒的小马只能解决个体不平等一样,小马无法建立江湖秩序,乡绅同样无法建立乡村秩序,而只能通过缓解个体贫困问题,参与到乡土社会的自发秩序中来。因此,这种非正式制度在面对群体不平等时,就无能为力了。乡土社会瓦解是必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