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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个人之间借贷注意事项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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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下世界
发表于: 2015-1-5 16: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民间个人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民间个人借贷注意以下几点:

  一、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

  二、书面协议内容合法全面。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利息约定明确。

  四、重视借款期限届满时的债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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