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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指导] 2015年佛山市顺德区中小学招聘教师公告(512名)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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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rgdoffcn
发表于: 2014-12-3 14: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佛山市顺德区中小学招聘教师公告(512名)
(详情查看原公告:http://gd.offcn.com/html/2014/11/39405.html
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登录http://zhaopin.sdedu.net,在网上选取招聘学校和岗位(学科)报名(具体学校岗位(学科)需求及报名要求,见附件中的学校招聘公告),并同时向招聘学校递交纸质应聘材料,网上实时显示每个岗位(学科)的报名人数(具体报名办法见附件2)。在面试报名截止前,应聘人员可自行变更报考的学校和岗位(学科)。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可报考两个同类岗位(学科),但不能在同一镇(街道)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各招聘学校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照应聘人员递交的书面招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学校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在2014年12月18—31日期间进行。面试由区教育局指导,各镇(街道)教育局、中小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制定面试方案,向应聘人员公告后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包含面试考核小组成员、面试内容、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分配、面试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公布方式等。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初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镇(街道)教育局、招聘学校研究确定。有条件的招聘学校可以安排所有应聘人员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面试(指复试,下同)形式可采用说课(试教)、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查等形式,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和测评应聘对象的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仪态、教育理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和教育教学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各招聘单位分岗位(学科)成立7人以上(人数为单数)的教师招聘面试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一般由学校行政、学科组长、骨干教师代表和面试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也可由镇(街道)教育局直接组建。
(三)笔试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n+1):1的比例{即笔试人选数=(招聘职位数×2)+1}推荐人员参加笔试。若出现个别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则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人员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信息及面试成绩由镇(街道)、区属学校汇总,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确定合格后,由招聘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在顺德教师招聘网站确认笔试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全区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笔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1月17日上午9:00时—11:00时。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区教育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全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按报考学校和岗位(学科)从高到低排序。
(四)笔试成绩公布和复查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顺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或向招聘学校查询。成绩公布即日起3天内接受考生成绩复查。需要成绩复查的,由考生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镇(街道)教育局审核后由区教育局进行复查。

(五)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达到全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对象中,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成绩复查结束后的第二天在顺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录用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九)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教师招聘审批纸质材料(详见附件3),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然后按常规办理毕业生接收或干部人事调动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录用的,所缺岗位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第二名递补,如果第二名放弃,是否递补第三名,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审批;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有关事项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采取“绿色通道”制度,经面试且成绩在竞聘人员中排名居首的,可免招聘程序中的笔试环节,择优录用:
1.符合区政府办《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吸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2]70号)条件并经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其中与我区中小学教育人才招聘较为密切的有以下三种高层次人才: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者省级技术能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
(3)在国内“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就读,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大学生:①获得本院(系)一等奖学金两年以上的在读生;②被评为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毕业生。
2.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获一等奖的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等短缺专业人才。
3.顺德生源的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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