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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 解析-管理类联考中逻辑知识点之削弱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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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小熊
发表于: 2014-9-29 14: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解析-管理类联考中逻辑知识点之削弱

下面对如何削弱,做一个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要使一个结论为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①前提真实,②推理或论证形式有效。于是要反驳或削弱某个结论,通常有这样几条途径:一是直接反驳结论,其途径有:举出与该结论相反的一些事实(举反例),或从真实的原理出发构造一个推理或论证,以推出该结论的否定;二是反驳论据,即反驳推出该结论的理由和根据;三是指出该推理或论证不合逻辑,即从前提到结论的过渡是不合法的,违反逻辑规则。
  如果是削弱结论,那么首先要搞清题干中的结论是什么;如果是反对什么观点,特别要注意的是问题问的是反对的是谁的观点,什么观点;如果对推理提出质疑,那么就要搞清题干的推理结构和前提条件是什么,一个有效的推理必须前提成立,推理形式正确,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这类题目要求在选项中确定哪一项为真,能构成对题干中论证的一个反驳,从而也就削弱了该论证的结论。另外,在削弱结论型考题中,有时虽然要确立的选项不直接构成对论题、论据或推理形式的反驳,但作为前提加入到题干的原前提中去以后,会减低证据支持度,减低结论的可靠性,从而削弱题干的论证。
如果是削弱论证,那么一定要搞清其实是要削弱什么?这就要求我们要对题干部分的论证进行尽可能的简化,抓住中间最主要的推理关系。解题思路是寻找一种弱化的方式,使其既可以是肯定选项中与题干的结论不相容的选项,也可以从选项中找到一个使题干的论证不能成立的条件。要构成对题干中的推理的一个反驳,归谬法是一种有效方法,具体就是举出另一个推理,它有同样的形式并且有真实的前提,却得出了假的结论。
【例题】自从《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民告官”的案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人们普遍担心的是,“官官相护”会成为公正审理此类案件的障碍。但据H省本年度的调查显示,凡正式立案审理的“民告官”案件,65%都是以原告胜诉结案。这说明,H省的法院在审理“民告官”的案件中,并没有出现社会舆论所担心的“官官相护”。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论证?
A.在“民告官”案件中,原告如果不掌握能胜诉的确凿证据,一般不会起诉。
B.有关部门收到的关于司法审理有失公正的投诉,H省要多于周边省份。
C.所谓“民告官”的案件,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只占很小的比例。
D.在“民告官”的案件审理中,司法公正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原告胜诉。
E.由于新闻媒介的特殊关注,“民告官”案件的审理的透明度要大大高于其他的案件。
【解析】答案是A。
题干论证的根本依据是:在正式立案审理的“民告官”案件中,65%都是以原告胜诉结案,但是关键是要看这类案件中原告本来应该得到的胜诉率。如果原告本来应该得到的胜诉率远远高于65%,即选项A为真,则说明还是出现了社会舆论所担心的“官官相护”。题于似乎意味着65%的原告胜诉率很高了,但选项则指出了实际上并不高,从而弱化了题于论据,进而否定其论点。注意不要选C,因为题干就是说的在审案件,当然也就是就已受理的案件来说的,没有受理的情况题干根本就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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