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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应届生入伍:毕业生参军最高补偿2.4万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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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2: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方网讯 (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杨小刚 代红兵)  应征入伍服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除了获得最高24000元的学费补偿外,还能享有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被用人单位优先录取或免试推荐入读研究生优待政策。近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昨日,广东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黄德高大校详细解读了相关政策。

征收对象

本科以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4岁

据介绍,征集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学生不包括在内。征集的高校毕业生为男性。征集的年龄,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征集的程序是: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先要在院校参加兵役登记,兵役机关在5至6月份,组织对参加兵役登记的人员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对他们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

优惠政策

表现优秀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黄德高强调,国家为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军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首先,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下发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按其实际学制将可获得每学年最高6000元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分别以一名本科毕业生和大专毕业生为例,这也就意味着将最高可以获得24000元和18000元的学费补偿。

入伍后,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此外,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除享有现行优待政策外,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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