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广州大学城网业务调整

长沙医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局相关政策执行 [复制链接] qrcode

查看: 1476 | 回复: 0

白桦林的爱
发表于: 2013-8-20 10: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沙医学院收费有据可循,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局执行
为推动高等学校教学改革,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与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长沙医学院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湘价函[2008]55号有关文件规定,我院2013年新生收费标准如下所示:
1.本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临床医学、医学美容、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生物技术10个专业13500元/年/生;针灸推拿学、护理学2个专业11800元/年/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2个专业11500元/年/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2个专业10500元/年/生。
2.专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临床医学、医疗美容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6个专业8700元/年/生;护理、针灸推拿2个专业8500元/年/生。
3.住宿费:
(1)1200元/年/生(普通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量后费用自理);
(2)1600元/年/生(空调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量后费用自理)。
4.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用按实收取。

热门专业按政策浮动性收费,符合高校收费新标准
据了解,普通高校热门专业数不超过本校所有开办专业数的20%,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比例为不超过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30%。农、林、航海、地矿油、教育(师范)类、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各专业不纳入热门专业范围。
普通高校在申报专业上浮收费标准时,应填写审核登记表,并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批文,分别报省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上浮学费标准后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而高职学校列入国家和省精品工科专业、国家和省教学改革试点工科专业和校企订单培养专业,其收费标准上浮比例不超过一般专业收费标准的10%。
新标准强调:普通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不能重复上浮。同时,学费标准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跳转到指定楼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