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拿大海关对于私人物品的进口政策:
2-1.加拿大海关要求私人物品清关时,收货人是必须到现场亲自办理并接受询问,您需向海关证明海运之物品是您在国内使用过的私人物品或个人财产。
2-2.对于新移民、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永久居民等人士在国内使用过超过1年以上的物品可免税入境,但是一年之内不能用作商业目的或出售。
2-3.对于单件物品价值超过1000美元以上的物品,您可能需要缴纳除正常税收以外的税收
2-4.留学生、持旅游签证和工作签证人士,物品可以免税进入加拿大海关,但是离境之前必须将物品全部出口。
2-5.如您的物品中有全新物品,请准备好在国内购买的收据或发票,并准备好一份全新物品的清单,以备加国海关征税之用。
3.注意事项:
3-1.加国电压为110V,请注意您需托运电器的电压问题
3-2.加国窗帘款式较少,价格很高,可考虑是否应该准备些
3-3餐具、塑料制品、床上用品可以带多一些,但一定要保证在合理自用范围内,此类物品不会占用很多空间但在加国购买成本较高
3-4加国针对于全新家具关税一般为:new furniture, duty is 9.5% plus HST 12%,每个省会有些区别。
3-5.填写申报B4E declaration form,可以等物品到港再直接到当地海关申报B4,但最好是在登录加国时的落地机场海关申报(温哥华有快速通关程序,无需在机场海关填写,其它城市都可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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