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只因走路样子“太牛”,4月21日,富平某职业中学学生张华(化名),在宿舍内被同校的三名学生连捅七刀,幸无生命危险。张小卫讲,19岁的儿子在位于富平县王寮镇街道的高级职业中学上学,4月21日正值星期天,按照惯例下午6时到校。
张华的父亲张小卫说,4月21日下午6时,19岁的儿子刚走进宿舍,被随后进门的三个不认识的人殴打。其中一人拿出匕首,连着向张华腰部、腿部捅了七下,致其血流不止。被送到医院后,张华当即被缝25针。
捅人只因“走路的样子太牛”
“孩子都这样了,几名凶手却还逍遥法外。”张小卫说,校方称不是普通的打架事件,正在配合警方调查。而报警后,他们一家焦急地等待调查结果。当被警方告知,捅人者均未满18周岁,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时,张某觉得气愤又不解。
4月24日下午4时许,在事发的高级职业中学,记者见到了捅人的两名学生。其中学生王某坦言,匕首是他不久前在校外购买的,一直随身携带。事发当天,他与另外两名学生吃饭时喝了啤酒,看到同一公寓楼的张华“走路的样子太牛”,就动了手。该校政教处主任李某说,事发时,学校教师均在开会,也未接到学生报告,当时并不知情。随后,校方会对三名打人者作出相应处分。
据富平县公安局王寮派出所民警刘超介绍,目前警方确实未对打人的三名青年采取强制措施。“年龄均在十六七岁,我们只能告诫校方及家长加强监管。”刘超说。
对此,陕西秀林律师事务所惠忠颜律师表示,警方的说法并不合理。根据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具体责任大小,要视伤情而定。”惠忠颜说,伤者家属可申请伤情鉴定后,再追究打人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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