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房产讯东华金座一楼积灰的商铺大门仍紧闭着,几年过去,这座位于西城区牛街路口黄金地段的大楼仍难逃被冷落的命运。而购买东华金座房产的业主邓先生走过大楼时更多了几分愤怒与无奈:“07年买的房,开发商到现在还没给房。”与他同期买房的户主都已入住,他成了这座“京城第一烂尾楼”中最后的“遗民”。
更让邓先生郁闷的是,他由原告变成了被告。为了尽快拿回房产,邓先生今年年初搬入东华金座所购的房屋中,现在被开发商北京房开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开公司)起诉,勒令他尽快搬出房屋。邓先生因不服被诉强占房屋而继续上诉,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而在此前邓先生曾起诉房开公司延期未交房,案件以二审败诉告终。
2007年8月1日,邓先生一次性付款向房开公司购买东华金座16幢1411室与15幢1102两套房屋,面积分别为143.7㎡与74.18㎡, 两套房子在当时价值分别为129.33万与67.76万元,房开公司出具该有公章的收据确认房款。而至今邓先生未获得这两套房产,年初强行搬入。“下一步,物业就要对房屋断水断电了。”邓先生还没有想到如何继续“占有”房屋的办法。
邓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购房时签订的合同。合同中规定,房开公司将于2008年8月31日交房,但到期并未顺利交付。过了交房日期后邓先生数次找房开公司沟通,均无果。直到2010年9月,房开公司法务部主动与邓先生面谈,称15-1102号房在邓先生之前已经卖给一个叫施红的人,只能全额退回本金并赔偿10万元违约金,并正常交付16-1411号房,邓先生拒绝接受。
此后的沟通均未促成问题解决。2011年,邓先生一纸诉状将房开公司送上被告席。房开公司辩称:东华金座是其开发,自2006年起该项目被法院整体查封,“从未对该项目进行销售”。购房时盖有公章的收据被解释为“其他单位冒用,未售房未收房款”,因此不同意邓先生诉讼请求。
两次审判结果均以邓先生败诉告终,法院判定:邓先生签订的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涉及的商品房属人民法院查封财产,查封期间不得转让、买卖,因此邓先生签订的两份合同均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应属无效合同。资料显示,2006年8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东华金座项目予以查封,查封期为两年。2008年6月8日,原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对项目继续进行查封,后因宣武区人民法院被撤销,该查封令由西城区继续执行并延续至2011年。
2009年,东华金座烂尾楼事件引起当时宣武区政府副区长杜先生注意,他表示即便合同存在瑕疵,政府也会强力保护业主最终顺利收房。政府督促查办后,60余户业主陆续得到了房屋钥匙,但邓先生不在此列。
令邓先生感到不安的是,与他同期购房的业主均已得房,他成了60余户购房者中最后未拿到钥匙的业主。谈起当年的情况,邓先生满是后悔:“都怪当年不会‘闹’。”
东华金座的烂尾问题由来已久。据资料显示,东华金座于1998年批准立项。最初由北京房开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由于缺少项目启动资金,取得开发权后, 该公司于2000年以3.2亿元的价格,与北京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建房。而项目建设中,中鼎集团法定代表人谢根荣利用东华金座项目,与银行签订虚假《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555份,骗取贷款总额人民币6.63亿元,2010年被判无期徒刑。东华金座建设中因资金问题数度停工,因此被称作“第一烂尾楼”。
如今宣武区已并入西城区,当年与房开集团合作开发该项目的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在2010年宣告破产、其法人代表谢根荣因骗贷被判无期徒刑,邓先生得到房产的难度因世事变迁更加一层。昔日被称为“京城第一烂尾楼”的东华金座,也将烂尾楼时期的问题遗留到了现在。
无奈之下,邓先生于今年年初“占有”了两套房屋,也因此面临了“非法占有房屋”的控诉,由此前的原告变成了被告。一审败诉后,邓先生再次提出上诉。记者致电房开公司法务部主任乔小姐确认此事,对方以“案件仍在审理,不便透露”拒绝采访。《来源:凤凰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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