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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长“淫”罪门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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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jian
发表于: 2013-4-4 10: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摘要:1月20日,马静携女儿杨月往全州县公安局报案:在过去的三天中,杨月遭三女一男4名未成年人胁迫,与包括派出所长吕宏在内的三名男子发生性关系。事发时,杨月刚满13周岁。
97211364950445.jpg 深度周刊封面


  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消息称,因涉嫌组织卖淫罪,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桂林市全州县东山乡派出所所长吕宏批准逮捕。对其涉嫌强奸13岁幼女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仍在侦查。
  两个多月前的1月20日,马静(化名)携女儿杨月(化名)往全州县公安局报案:在过去的三天中,杨月遭蒋学、蒋琴、蒋声、田明(未成年人,皆为化名)四人胁迫,与包括吕宏、蒋学在内的三名男子发生性关系。事发时,杨月刚年满13周岁。
  案件调查一度发生波折。被指定办理此案的雁山区公安分局一度以涉嫌强奸对吕宏刑事拘留,但报请批捕时,雁山区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随后,公安机关对吕宏解除羁押。
  3月20日起,媒体对此事公开报道,并引起广西公安厅重视,成立专案组复核此案。一周之后,吕宏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批捕。
  至此,这起涉嫌组织卖淫的案件中,雁山区检察院共批捕五人,吕宏、蒋学、蒋声及两名“中间介绍人”。涉案的蒋琴、田明因未满16周岁,未予批捕。
  而3月末,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长胡某被指“嫖宿”数十名幼女。兰州市公安局消息称,胡某因严重违法违纪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所涉案件司法部门正在依法审理。两案叠加,基层司法者对法律的践踏引发舆论关注。
  放学路上被3个辍学女孩拦下
14201364950474.jpg 在才湾镇市场附近有个自发形成的车站,1月17日,杨月被推上类似的面包车带到全州县城,开始了噩梦般的遭遇。


  1月17日,周四,下午4时许,水月岩初中提前放学,住宿的学生们带上行李返家。20日,将进行期末考试。
  杨月与同桌结伴而行,这次考试,她不成问题。马静称,杨月的成绩不错,不久前还在考试中获得三等奖。水月岩初中的校长则如此评价她:品学兼优,深受师生所爱。
  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才湾镇,几乎所有适龄学生都在水月岩中学读书。一条弯曲的水泥路将学校与才湾镇相连。杨月的家距离学校约3公里,在才湾镇的市集上,杨月与同桌分手,穿过市集再行十来分钟,就可以到家了。
  市集是才湾镇最热闹的地方,除了食品、生活用品经此流通,农肥商店、农信社、诊所都在此聚集。市场边缘处时常停着许多银色面包车,车上放着一块写有红字的牌子,才湾——全州。这个自发形成的车站旁边,有家“开心”网吧,网吧并不进行身份登记,一些未成年人常出入于此。
  就在网吧前,三个女孩挡住了杨月回家的路。她们分别是蒋琴、蒋声、田明,三人都曾就读于水月岩初中,现全部辍学在家,均未成年。
  蒋声的父亲称,这一天下午稍早时候,一男两女骑着摩托车将蒋声从家中接走,家人不知道他们的去向。而现在三个女孩出现在杨月面前,将其拦下,骑摩托的男子蒋学则坐在一辆往返全州县城与才湾镇的面包车中,杨月将在车上第一次与他见面,并在一天之后被迫与其发生性关系。
  马静转述了杨月的回忆:三人要求她陪着去县城一趟,她不愿意,蒋声夺过了她的行李箱,寄放在附近的诊所里,随后,杨月被强行推上了那辆面包车。
  附近经营农肥的人们习惯了网吧外的纠纷,时隔两个月,他们想不起这四个女孩之间的纠缠,只是蒋元平诊所的老板记得,“一个田心(行政村,蒋声家所在)的女仔放了个密码箱在这里。”
  马静称,面包车将五个人送到了全州县世昌酒店。
  不“卖黄花”就“烫热水”
39211364950514.jpg 案发时杨月就读于水月岩中学,胁迫她“卖黄花”的三个女孩也曾在此就读,后来全部辍学。

  世昌酒店位于全州县中心路,这条数百米长的街道上多是KTV等娱乐场所和酒店宾馆,杨月后来被带去的北乐门酒店、大金鹰宾馆亦位于此,华利宾馆距此不足500米。
  1月17日这天傍晚,马静接到了杨月用蒋琴的手机打来的电话。杨月说想陪同学过夜,马静不同意,蒋声便拿过电话,称其父母不在家,自己例假需要照顾。尽管马静仍不同意孩子在外留宿,但电话被挂断了,她再打过去已无法接通。
  直至数天之后,她才从女儿的叙述中还原出电话另一头的遭遇:
  三个女孩将杨月带到世昌酒店一间房中,蒋声、蒋琴与杨月进入洗手间,在这里她们第一次提出,要杨月“卖黄花”。杨月不同意。两人劝说无效后,田明进入洗手间,恐吓要用开水烫脸,或者将她沉入江水之中。而蒋琴蒋声也打开了洗手间的热水器,做出要烫的架势。这时,威胁起到了作用,杨月很害怕,并答应了“卖黄花”的要求。
  与马静的通话结束之后,三人将杨月带离世昌宾馆,前往北乐门酒店一间已经开好的房间。杨月事后告诉马静,蒋声要求她自称16岁,是第二次进行性交易,并告诫她“乖一点,对方是个警察”。田明的母亲称,田明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也提及这一细节。
  杨月进入房间,看见一个陌生男人坐在床头,着便装。
  这名男子两次询问杨月年龄,杨月按蒋声的要求进行了回答。随后,其他人退出房间,只留下二人。男子与杨月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给了蒋声200元“操心费”,并交待蒋声,“今晚不要再带她出去,出事了我不管你们。”他还对杨月说,“以后不要跟他们出去,跟着我。”
  随后,杨月被带回才湾镇,与蒋学蒋声住了一夜。1月18日,蒋学蒋声再次将杨月带到全州县,在华利宾馆206房间度过。尽管杨月不愿意,但蒋学还是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华利宾馆的前台人员在三人入住时并未注意,直到后来,手脚被铐的蒋学在警察带领下指认现场,他们才想起这名男子。
  1月19日早,杨月再次要求回家。她回忆,蒋声要求她再做一次。随后蒋声打电话给一个名叫军军(音)的朋友,在“军军”的联系下,他们来到金鹰大宾馆。在这里,杨月又与一名约30岁的男子发生了性关系。
  直到这一天下午,马静才在水月岩初中的操场上找到了杨月。孩子连续两天两夜不见踪影,让她又急又恼,头一次发了大火。但一边厉声斥责,她也止不住哭了起来。
  原本对过去几天行踪支支吾吾的杨月,这时也哭了,连同泪水一起倒出的,还有前述那段噩梦般的经历。
  马静的心“轰”的一下:杨月出生于1999年11月28日,才过完13岁生日不到两个月。
  公安局偶遇“强奸我的人”
  1月20日,水月岩初中期末考试进行,优等生杨月没有上学,她跟马静一同前往全州县公安局报警。
  马静是杨月的生母,孩子一出生,她就抱给自己的姑姐做养女。杨月的养父患病,养母打工养家,无暇照顾杨月和儿子,这两个孩子便常出现在马静的家中。以舅母的身份面对女儿,马静自觉内心亏欠,对杨月颇为疼爱。这次厄运临到女儿头上,她义无反顾地要为女儿讨公道,“豁出去了”。
  马静称,全州县公安局刑侦人员在对杨月录取口证后,要求她们在第二天将杨月的短裤内衣等物证送到刑侦大队。
  1月21日,马静带女儿再次前往刑侦大队送物证。她回忆,刑侦大队的铁门是电控的,她按门铃找人帮忙开门。一个身穿警服的男子询问马静来意之后,为其开门放行。该男子离去,母女进门行至楼梯口时,杨月才拽着马静指着开门人说,“那个就是强奸我的人。”马静又回头望了一眼,留下的印象是,身高约1.8米,30来岁。马静将情况告知办案人员,对方拿出该男子的照片,与杨月指认。杨月确认,照片中的人就是第一晚出现在北乐门酒店并与她发生性关系的男子。
  这名警察即是吕宏,事发前不久,刚升任全州县东山乡派出所所长。但在官方后来的数次通报中,更多时候只称其为民警,淡化了其职务。对于这名同事,记者所接触到的全州县警察均不愿谈起。在桂林市公安系统中,吕宏并不出名,桂林市公安局宣传科副科长苏霞称,直至案发,市局宣传系统才获知此人。
  1月24日,吕宏被公安局处以禁闭,随后,他与蒋学、蒋琴、蒋声、田明因涉嫌强奸罪、强迫卖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但苏霞告诉记者,在接受调查时,吕宏否认曾与杨月发生性关系。
  此时,杨月提及帮蒋声联系“买家”的“军军”并未归案。另外,蒋声父亲提到,女儿承认,她和田明在杨月被迫参与“性交易”后,各收了一个名为“丫姐”的女人给予的100元。这名所谓的“上线”也没有出现在警方最初的拘留名单之中。
  2月8日,经桂林市公安局指派,由桂林市雁山区公安分局受理此案。经过10余天的侦查,雁山区公安分局将吕宏、蒋学、蒋琴、蒋声、田明提请雁山区检察院批捕。
  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蒋声出生于1997年12月8日,涉嫌犯罪时虽未满18周岁,但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3月1日,雁山区检察院对蒋学、蒋声批准逮捕,蒋琴、田明因未满16周岁,不予批捕。
  马静与田明的母亲均指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田明称与吕宏发生过性关系。田明生于1998年10月,在她所称的与吕宏发生性关系的日期,年满14周岁不久。尽管杨月和田明等人的口证均指向吕宏,但对于这名涉案的警察,雁山区检察院认为涉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要求警方继续侦查。吕宏随后被解除羁押,全州县公安局对其进行停职60天处理。
  桂林市公安局宣传科副科长苏霞所了解的情况是,“证据不足”主要因为吕宏否认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关只掌握口证,并无物证。而在马静看来,身为警察的吕宏,深谙如何处理不利证据,她甚至认为吕宏询问杨月年龄以及蒋声叮嘱的16岁,都是吕宏精心安排。但检察机关并不能支持她的推测。
  马静告诉记者,3月16日,吕宏被解除羁押后不久,曾开着轿车来到她家。在这次会面中,吕宏求她“给一条生路”,他做牛做马报答她,又称自己的孩子出生不久,很可怜。马静拒绝了吕宏的条件,“你的女儿可怜,你当初怎么不觉得我女儿可怜呢?”但这次会面是否存在,桂林市公安局宣传科表示暂不清楚。南都记者曾拨打吕宏的手机求证,但对方已关机。
  杨月确实可怜。她曾经活泼开朗的一面变得了无踪影。读小学时,杨月担任过广播员、参与过文艺活动,如今马静看到的女儿,常常精神恍惚、独自哭泣。为了保护孩子,马静夫妇为杨月办理了转学。尽管如此,走在路上,杨月总选择低头前行,默不作声。
  指认的犯罪嫌疑人被释放,女儿的状态持续低迷,愤怒和无奈的情绪萦绕在马静家中。马静称,吕宏的突然来访和遭拒而还,也加重了她和家人的心理压力,“担心被报复”。在律师的建议下,她的丈夫最终选择联系媒体,将事件公之于众。
  在媒体的报道引发舆论关注之后,广西公安系统对此案给予更高的重视。3月24日,广西公安厅和桂林市政法委分别召开专门会议,表示将对此案从严查处,一经查实,绝不姑息。从这时起,桂林市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吕宏采取了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并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复核。
  3月27日,田明等涉案人员再次被问询。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警方抓获了两名在逃的“中间介绍人”。至于二人是否“军军”与丫姐,身份并未公开。消息称,“中间介绍人”的落网,使警方获得了吕宏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在他人组织卖淫过程中具有共同犯罪行为。因此,吕宏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检察院批捕,同时被批捕的还有这两名“中间介绍人”。
  至此,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已有吕宏、蒋学、蒋声以及两名“中间介绍人”共5人被批捕。
  但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对吕宏涉嫌强奸杨月一事似乎暂无突破性进展。官方通报中只称,对涉嫌强奸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胁迫女孩”的贫寒家庭
85171364950557.jpg 指吕宏也曾和自己发生性关系的女孩田明,家境贫寒,这是她住的房间。  南都记者 张晗 摄


  而案件中被指胁迫杨月的女孩田明,虽然向警察交代,吕宏也曾与自己发生过性关系,但她的母亲并未提出要追究责任。
  这个贫困的家庭牵涉到此次案件,已经不堪重负。田明家住才湾镇高桂塘村,村子并不富裕,而她家属村中景况最糟糕的家庭之一。3月底的桂林,连日阴雨,田明狭小的房间里放着一个水盆,漏下来的雨水黄澄澄的,已经满满接了一盆。田明的母亲收拾地上散落的物件,在黑黢黢的房间里也不开灯。
  在这个以务农为生的家庭中,田明还有一个弟弟,她并不被寄予厚望。谋生的压力令父母无暇顾及女儿,母亲对她的事知之甚少。2011年,田明辍学,具体原因她的母亲也只能描述个大概,“好像与一个同学有矛盾”。虽未明言对赋闲在家的孩子不放心,但她还是说,“我去哪就带她到哪,跟我一起做活。”
  世昌酒店的住宿记录显示,2012年12月底、2013年1月初,田明曾两次入住这间酒店。但田明这两次去了哪里,与谁同行,做了什么,母亲称并不清楚。甚至在1月24日田明被刑事拘留后,田明的家人才知道她的去向。
  才湾村的蒋琴,家境也大抵如此。作为长女,她有一个年幼的弟弟。蒋琴家中可谓一贫如洗,从房子的外观就能看出与邻居的差距。蒋琴辍学在家,至于原因,蒋琴的父亲只说,“读书读不进去了。”父亲一度在广东省中山市做码头工人,长期不在家中,对于蒋琴的朋友,他一个也不认识。他说对女儿“挺好的”,因为他花了不少钱给女儿买了一台电脑,又帮女儿在水月岩初中附近租了一个店面,但随即又补充说,“赔了一万多块。”在检察院决定对蒋琴不予批捕后,父亲也没有找蒋琴谈谈,“她妈妈找她聊了,聊的啥我也不清楚。”
  “现在的孩子不好管,”当父亲的说,“我就希望我的小儿子能好好的。”
  同样将希望寄托于小儿子身上的,还有蒋声的父亲。尽管女儿被刑拘、批捕,但出于家庭的经济考虑,蒋声的母亲还是在她出事后前往广东打工。
  蒋声曾经的班主任余薇称,蒋声读不进去书,逢到考试便会请假离校。她的父亲也没有对她抱有过高期望,只想她能够完成义务教育。但即便是这样的期望,也落空了。蒋声的父亲经常因为孩子的事情被学校请去,次数多了,学校和家长都失去了耐心,蒋声同样辍学。
  离开学校之后,不满15岁的蒋声便往广东打工,不足半年后又往全州县城打工。她父亲猜想可能是在县城时结识了不好的朋友,但1月17日下午,当蒋声坐上蒋学、蒋琴和田明的摩托车,随后把杨月拦下时,他还不知道车上的人是谁,女儿将与他们向何处去。
  3月26日,蒋声的父亲去了桂林,给女儿送去200元,但没见到女儿。至于未来命运如何,他不清楚,也没办法。他只是叹气,脸上愁云不展,这样的表情,也出现在田明的母亲和蒋琴的父亲脸上。
  案件调查一波三折
  1月20日,杨月前往全州县公安局报案。
  1月24日,东山乡派出所所长吕宏被全州县公安局处以禁闭,随后,他与蒋学、蒋琴、蒋声、田明因涉嫌强奸罪、强迫卖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月8日,经桂林市公安局指派,由桂林市雁山区公安分局受理此案。经过10余天的侦查,雁山区公安分局将吕宏、蒋学、蒋琴、蒋声、田明提请雁山区检察院批捕。
  3月1日,雁山区检察院对蒋学、蒋声批准逮捕,至于吕宏,检察院认为涉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要求警方继续侦查。吕宏随后被解除羁押,全州县公安局对其进行停职6 0天处理。
  3月20日,杨月家人在与媒体联系后,事件公开。
  3月24日,广西公安厅和桂林市政法委分别召开专门会议,表示将对此案从严查处。桂林市公安机关对吕宏采取了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并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复核。
  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消息称,因涉嫌组织卖淫罪,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吕宏批准逮捕。对其涉嫌强奸13岁幼女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仍在侦查。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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