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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家阿九
发表于: 2013-2-28 11: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10岁时,开始读书,入学时多次被学校拒绝,也曾遭受来自各方面的歧视。
图片1.jpg
  18岁开始读初二,但因为家庭经济困境问题他不得不放弃学业,从贝墩中学辍学。
  2003年到2005年间他在河源地区找工作,多次遭遇歧视和拒绝。
  2006年来到广州找工作时依然如此。
  残酷的社会现实并没有使他自暴自弃,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开始自学法律。并从此走上了维权之路。在这个过程中,他不但维护自己的权利还去帮助别人。
  2010年8月28日他受到了广州地铁的歧视,2010年12月2日他将其告上法庭。2011年3月1日,法院对广州地铁歧视残疾人此案进行判决,他胜诉。
  2011年3月16日,他受到了广州第一巴士公司的歧视,2011年3月19日他向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投诉广州第一巴士公司歧视残疾人,要求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严厉处理广州第一巴士公司并且要求广州第一巴士公司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多家媒体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追踪。2011年3月23日,广州电视台进行报道“广州第一巴士公司向乘客道歉”。
  2011年7月12日,他在东莞乘坐公交车,当他持《残疾人证》表示希望能免费乘车时,被售票员驱赶下车。对方称,他没有东莞市的公交爱心卡,不能免费。7月27日,他再次乘坐东莞公交车,仍被告知持有的《残疾人证》无法享受优惠乘车。8月8日,他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
  2011年10月18日,他与所诉东莞公交公司“握手言和”,公交公司向他支付了3000元补偿款,他提出了撤诉申请。该案不仅为非莞籍残疾人争得了同享公交优惠权利,还获得了公交公司的赔礼道歉。东莞政府表示已出台政策确保残疾人优惠乘车权,他的诉讼目的已达到了。
  2011年11月22日,他在河源市乘坐公交车时,要求按规定享受残障人士乘车优惠,但遭到个别司机拒绝,遂一纸诉状将河源绿都公交公司告上法庭。7月2日,该公益诉讼在历经7个月的等待后有了结果: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河源市绿都公共汽车有限公司须向他一次性返还公共汽车购票款1元(见图),并承担一半的诉讼费50元。
  2012年6月4日,他去广州塔游览,购买门票时,要求优惠未被允许,广州塔称其没有对残障人的优惠政策。经过一个多月的争取,7月12日,广州塔用其官方微博回复他的微博,称优惠方案已经拿出,已经上报上级批准,会在获批后公布。7月18日旅游局给予积极答复,广州塔副总经理亲自带他游览广州塔,并答应从8月1日开始对残障人士半价优惠。
  残障人士维权这条路,朱明建还想走多远?随着知名度的扩大,现在来找他帮忙的人越来越多,他开始考虑,如果有资金的话,想去民政部门注册一个公益机构。“但从心底讲,我希望明天就不用做了。当社会已实现真正的文明和谐,没有歧视、充满爱。那时候还需要维权吗?”他不无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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