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世界华人青少年艺术节
◆机构设置
总决赛评委(排名不分前后)
潘志涛: 北京舞蹈学院教授 “桃李杯”舞蹈大赛创始人
朴东生: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会长
白光耀: 中国戏曲学院副院长
王惠然: 中国柳琴学会会长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常务理事
郭祥义: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CCTV青年歌手大赛主评委
刘长安: 广东省文联副主席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主席
杨 青: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闫惠昌: 国家一级指挥家 香港中乐团主席指挥、艺术总监
◆组委会
主办单位:世界华人艺术节广东省组委会
支持单位:中国教育协会
亚太管乐协会
广州市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广州市现代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承办单位:广州市键盘艺术学会
广州灏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东赛区组委会:
主 任:刘长安 (广东省文联副主席、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主席、著名作曲家)
副主任:郭伟生(亚太管乐协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音乐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赵阿光(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钢琴教授、广州市音乐家协会键盘艺术学会会长)
秘书长:杨俭坤、陈明烽
◆组委会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林卫华、黄颖仪、张健兴、陆春晖、梁崇汉、梁汝哲、凌璐、刘羽军、陈桂芝、王惠民、吴宗汶、周书琴、容芳、何倩芷、曾凌燕、司徒颖芬、梁达荣、黄超、张君玲、陈茹昕、叶育君、梁志勇、刘晓燕、王艳衡、周焕娣、周燕行、赵丹丹、张婕、张雪姣、李绍仪、伍玉莲、林丽凤、周亮、朱冉、温秋甜、陈颖、朱敏、刘晓琳、陈珊珊、何江平、何江澄、何嘉宁、陈慧思、周锦云、夏秀云、张丽甜、卢冰丽、周灿、周华锋.
◆内容及细则
一.赛事分组:
年龄组:(年龄标准计算日期:2009年12月31日)
1、 学前组3-6岁
2、 儿童A组7 - 9岁
3、 儿童B组10-12岁
4、 少年A组13-15岁
5、 少年B组16-18岁
6、 青年A组19-25岁
7、 青年B组26-35岁
8、 特邀组36岁以上
二.项目及要求
声乐:
A、 通俗、民族、美声、组合、表演唱、合唱(少年组以下不分唱法)
B、 时间不超过5分钟,伴奏碟、服装自备。
C、 评分标准:满分10分,其中演唱技巧9分(音准、节奏、音质、基本速度及对作品理解表现力等),服装、化妆各占0.5分。
器乐:
A、 民乐—古筝设单项奖,其余按弦乐、吹奏乐、打击乐、弹拨乐、合奏分类。
B、 西乐—钢琴、小提琴、萨克斯、爵士鼓作为单项大赛奖,其余按键盘、弦乐、管乐、打击乐、合奏分类。
C、 钢琴赛场准备钢琴一台,西洋乐赛场仅提供爵士鼓一台,其他乐器选手自备。
D、 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E、 评分标准:技巧占9分,服装、仪表各占0.5分,满分10份。
舞蹈:
A、 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拉丁舞、街舞、集体舞、体育舞蹈。
B、 服饰、伴奏选手自备。
C、 评分标准:满分10分。其中舞蹈9分(技巧成份,对作品理解、作品的完整流畅及肢体语言的表现力等), 服饰、形象各0.5分。
表演:
A、 书法—软笔书法、硬笔书法
绘画—国画、油画、儿童画
国画、书法的纸张不得小于4尺对开(110X32厘米);水彩、水粉、儿童画纸张为55X39厘米,进入总决赛选手需带当地获奖作品(装裱好)自备现场书画用品。
评分标准:满分10分
B、 语言表演
诗歌、散文、故事、相声、小品、小戏、音乐剧
时间不超过5分钟
评分标准:满分10分
C、 少年模特(只限少年组以下)
选手自备服装、伴奏碟,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8分钟。
评分标准:满分10分
D、戏曲—京剧、地方剧
选手自备服装、伴奏碟。时间不超过5分钟
评分标准:满分10分。其中演唱8分;服饰、扮相各一分。
E、 武术、跆拳道
时间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限),服装、器械自备。
评分标准:满分10分。
注:1、以上项目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以上项目如需伴奏,由选手自行准备,伴奏光盘必须为只录单曲的专用CD。赛场不设伴奏钢琴。
3、凡单项比赛超过20人均设单项奖,颁发单项奖证书。
4、组委会在赛场只提供钢琴、架子鼓、古筝各一台,其余乐器选手自备。
三.奖项设置
(1)奖项:
1、 金奖:颁发奖杯、证书;
2、 银奖:颁发奖杯、证书;
3、 铜奖:颁发奖牌、证书;
4、 一等奖:颁发奖牌、证书;
5、 二等奖:颁发奖牌、证书;
6、 三等奖:颁发奖牌、证书
(2)选手获金奖、银奖的辅导老师将荣获“广东艺术导师”奖,颁发证书、奖杯。
(3)集体荣誉奖项设置:优秀组织奖、优秀教学机构,各颁发奖牌。
(4)金奖、银奖、铜奖、一等奖、二等奖的选手将获得参加香港决赛资格,同时也获得加入灏扬文化艺术团资格,由灏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
四、报名须知:
1.报名费: 320元/人, 增项200元/人
2~5人:280元/人, 6人以上200元/人;
2.报名:报名交小一寸近照2张,填妥统一报名表交给报名单位,将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粘贴在表内位置。
3.选手须凭参赛证参加各级比赛。
4.比赛依据规定分组,不得降级虚报组别,凡经查获,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5.若因故未按时参加比赛,皆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报名费。
五、报名时间:
选拔赛报名:2009年3月1日—4月22日截止
选拔赛比赛:2009年5月1-3日
选拨赛地点:广州市三育路10号(广州市现代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决 赛 报名:以决赛入选通知书为准
决 赛 时间:2009年暑假(香港)
六、报名方式:
1、报名费可汇至大赛组委会指定帐号:
户 名:杨俭坤
账 号:3702 460401 8456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注:汇款银行小票须写上选手名字传真至承办单位进行确认)。
大赛组委会:
报名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3号粤运大厦15楼G室
办公电话/传真:020-61181748 邮编:510080
联系人: 谢老师:13826011643 车老师:15975418523 杨老师:1368889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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