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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发文:政府接待必须去机关饭堂和招待所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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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live
发表于: 2012-11-30 12: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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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发文:政府接待必须去机关饭堂和招待所


记者 刘雪 公务接待要去机关饭堂和招待所,严禁购置高档办公用品……日前,广州市天河区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厉行节约的若干规定》,要求区辖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属单位“勒紧裤腰过日子”。
《规定》明确,下属部门须从11个方面“捂紧荷包”,控制财政开支。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和财政进行约束,要求不得超预算发放工资福利支出。规定控制执法辅助人员的人数,清理已完成任务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领财政资金的,一律收回已发放的财政资金并追究责任。
此外,政府部门公务接待不得在定点接待场所或机关食堂、内部招待所以外安排食宿,并须“轻车简从”,精简陪同人员。《规定》还要求,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情况须进行公开,今年区属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决算数的80%。不过,与广州市其他区(县级市)一样,天河区至今仍未按市规定公布“三公”费用。
对于这一规定的出台,天河区下辖部门反响不一。一名街道办负责人表示压力不大,“我们平时都是‘看菜吃饭’,按规矩开销”。但也有人担心《规定》“只打雷不下雨”,无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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