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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第五届全国青少年艺术风采电视选拔活动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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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5 15: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民族文化博览会
                                                         2009第五届全国青少年艺术风采电视
                                                                           选拔活动广东赛区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民族文化博览会,以“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风采,促进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精神”为主旨的中华民族盛会,在国内外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中国民族文化博览会全国青少年艺术风采电视选拔活动,作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发展“科教兴国、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不断以艺术交流的形式,陶冶广大青少年情操,挖掘适应广大青少年的优秀新作品、新节目。
2008年8月8日第四届全国青少年艺术风采电视选拔活动全国总决赛在世界奥运会伙伴城市青岛顺利落下帷幕,同时经主办方及青岛电视台的精心策划下,组织全国部分获奖选手共同编排录制了《畅想帆都.加油中国》大型主题电视综艺晚会,本场晚会在中国教育电视台、山东卫视陆续播出,得到了家长及社会的一致好评;希望本次活动在全社会的的积极响应和共同努力下,成为中国青少年的一项艺术盛会。
2009年8月第五届全国青少年艺术风采电视选拔活动总决赛及电视综艺晚会,将继续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举办,希望广大青少年踊跃报名参加。
一、组织机构及组委会成员: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主办单位:中国戏剧文学学会   中国民族文化博览会组委会
支持单位:中国艺术教育研究中心  中国艺术教育学会   世界华人电视艺术交流协会
北京金孔雀民族文化发展公司  中华金孔雀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青岛金孔雀民族歌舞艺术团     青岛电视台《金童世界》栏目
          广州市一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总 顾 问:周巍峙   原中国文化部代部长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名誉主任:高占祥   原中国文化部常务副部长  中国文联党组书记
顾    问:方掬芬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名誉院长
     主    任:杜  高   原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书记处书记
副 主 任:赵薇薇   中国音乐家协会编辑
秘 书 长:吴腾骏   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胡  笋   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金螺号》栏目  编导理事
二、活动宗旨:全面促进全国青少年艺术水平的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多作贡献。
三、参赛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华人、华侨,
(男、女不限,民族不限),海外华人须有所在地华人、华侨社团出具推荐文件。
四、参赛项目、形式及要求:
1、中西器乐组:弦乐、弹拨乐、键盘乐、管乐、电声、打击乐。演奏形式不限(独奏、重奏、齐奏、合奏等)。
参赛要求:参赛作品一首(中、外乐曲不限)。参赛选手自备伴奏带、乐器(现场备有钢琴),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声乐组:通俗、民族、美声、童声、二重唱、原创通俗、演唱组合、曲艺等。
参赛要求:参赛选手演唱一首歌,自备服装、伴奏带。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组:独舞、双人舞、群舞(现代、拉丁、民族、芭蕾、街舞、舞蹈组合等类型)
参赛要求:参赛选手自备服装、伴奏带。时间不超过5分钟。
4、广告(时装)模特组:(自备服装、伴奏带、时间不超过5分钟、年龄15—35周岁):
(1)女子组:泳衣、旗袍、便装、晚礼服或民族服饰四种,身高1.65米以上。
(2)男子组:泳衣、正装、便装、礼服或民族服饰四种,身高1.75以上。
(3)少年儿童组:时尚装、便装或民族服饰三种,身高不限,年龄分6-9、10-14岁。
5、语言表演组(含外语):影视表演、小品、朗诵、主持、相声、快板、戏曲等
参赛要求:参赛选手自备服装、伴奏带。时间不超过5分钟。
6、书画组:   书法类(字体不限);绘画类(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素描)。
参赛要求:书画类选手自备笔、墨、纸(宣纸)、砚及毡子,现场作书作画和评选。注:评选作品不予退还。
五、选拔赛组别和程序:
1、幼儿(4—7岁)、儿童(8—12岁)、少年(13—16岁)、青年(17—35岁)四个组别。
2、全国以各地、市分选区选拔赛时间:2009年4-6月期间
3、广东总决赛:                    2009年暑假期间
4、全国总决赛在青岛举办时间:      2009年8月6—11日(为期6天)。
5、电视综艺晚会编排、录制时间:    2009年8月11-15日(为期5天)
6、电视综艺晚会播出时间:          2009年9月中下旬
六、聘请评委: 初、复赛评委由各分赛区聘请,总决赛评委由全国组委会聘请。各项目评委在 3 -5人以上,评委需具备中级或副高职称的著名艺术家组成。
七、全国总决赛、分赛区奖项分别设(各组别、各专业):
1、金奖、银奖、铜奖、十佳选手奖、十优选手奖、优秀选手奖、组织单位奖、教育伯乐奖。
2、全国总决赛选手同时获得“全国青少年优秀艺术人才特长生”荣誉称号。
八、报名时间:1、分赛区选拔:2009年3—5月之前
2、全国总决赛:2009年8月6日(全天报到)
九、报名办法:携带个人有效证件或户口簿(复印件),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照片供组委会推荐、存档、备案;不予退还)。到就近各分赛区报名即可。
十、参赛费用:
初赛:120元/人/项(、资料费、场地费、通联费、评审费、档案管理费等)
复赛:280元/人/项(含资料费、场地费、通联费、评审费、档案管理费等)
所有选手均获赠价值388元拍摄套餐<服装2套/7寸精美杂志册一本/6寸时尚纳米一个,相册将存入大会全国艺术人才档案
十一、后续:
1、组委会推荐选送部分优秀获奖选手进入艺术院校就读、深造。
2、组织部分获奖选手赴各地参加义务巡回慰问演出及影视剧拍摄等活动。
3、组织部分获奖选手录制大型综艺晚会,拟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或青海卫视、山东电视台播出。
4、组委会将邀请全国知名艺术家与参赛选手合影留念,获得金、银、铜奖的部分选手,组委会将推荐赴北京、广州等地参加中国民族文化博览会全国优秀艺术人才颁奖盛典。
5、组委会推荐获奖选手参加中国民族文化博览会赴澳门、香港、韩国、日本等地文化之旅。
十二、其他:
1、选手报名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并严格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次选拔活动组委会。
注:参加全国分赛区选拔的选手都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精美荣誉纪念证书。
十三、广东组委会办公室联络方式:020-89019167  QQ:386999610        
传真:020-83845426  手机:13632261369    联系人:杨老师
报名地址:广州市建设二马路6号首层中国艺术教育研究中心广州办事处
               广州市天河东59号二楼电视广播大学音乐艺术中心
官方网站:中国艺术教育学会www.china-ysxh.com
赛事进度跟踪网站:http://www.qmade.com(公布获奖选手名单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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