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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司法解释新增和解程序:获谅解或可免诉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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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6 14: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刑诉法司法解释新增和解程序:获谅解或可免诉】9月25日最高法副院长张军表示,要积极实践刑事和解制度,对于加害人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轻微刑事案件,检察院可不起诉,法院从宽处罚。至于此举会不会促使出现花钱买刑?张军表示,司法机关应明确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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