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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路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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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uc
发表于: 2008-2-19 13: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市公路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公路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市人事局下达的2008年增人计划,我局属下事业单位广州市公路规费征稽处、广州市公路管理局南城分局、北城分局需公开招聘中文、会计、计算机、法律、机械、路桥等专业人才15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报备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学历与资格条件
1、岗位(专业)、资格条件见附表。
2、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非广州市户口人员应具备(穗府〔2003〕72号)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3、2008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5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08年2月28日)。  
二、具体招聘程序
1、报名:2月25日—28日应聘人员在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 )、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 )进行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10日—16日。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办法:
(1)笔试:主要是综合能力测试(参照公务员考试标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成绩高低以1:5比例录取进入面试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第一轮的笔试成绩与面试名单由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2)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本专业相关知识以及和公路相关的专业知识等。面试考官由本局相关处室及各用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3 )第一轮笔试环节的成绩不带入第二轮的面试环节,录取时对于服从调配的应聘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1:1确定拟录取体检对象。如不服从调配的人员则取消聘任资格。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服从分配的人员。
3、体检:
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人员,以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由本局在面试两天内电话通知本人。体检参照**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承担一半,凡体检不合格或复查一次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参加体检。
4、考核
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政历表现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5、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6、聘用
上述程序全部完成后,招聘单位将根据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对公开招聘人员需有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将根据所签订的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在报请主管单位同意后招聘单位可以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处。电话:87775181;邮箱:glrsc@126.com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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