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graph] 专用盐将优先供应超市 广东省盐业协会秘书长冯启明对新快报记者表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专用加碘食盐目前已生产出来,预计本月可以上市。“就市民的角度来说,现在孕妇专用盐还没有面世的情况下,是可以暂时选用原来旧标准的碘盐(即碘含量为30mg/kg的普通碘盐)予以过渡。” 记者了解到,按照卫生部的规定,2012年3月15日以前生产的碘盐(即旧标盐)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产品未注明保质期的,可以销售至生产日期之后三年。 “为了保证孕妇专用盐的质量,这些孕妇专用盐将集中在广州统一生产加工,再配送到各地。所以如果到时看到什么湛江等其他地方产的,肯定是假的,市民不要买。”冯启明表示,本月上市后,孕妇专用盐将与其他种类的盐一样在所有商业销售渠道都可买到,“一般商业超市会优先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