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学历同年龄要求按穗府[2004]194号文的规定执行):
1、 具有国家干部身份;
2、 学历达到下列其中一项:
a.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b.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c. 具有中级职称的国民教育序列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d.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且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3、同时接收本科应届毕业生入户广州市
以下情况我们也可以处理:
1. 有一方符合入户,我们同样可以办理。
2.应届大专或者暂缓就业的大专生、本科生。
3.成人,自考,函授等大专,具有中级职称。(有档案)
4.成人,自考,业余等本科,拥有学位。(有档案)
5.拥有劳动技师证。
其他情况请来电咨询。
冯小姐
手机:13560075728 QQ:554149887
我的博客: http://dongfengyiqi.blog.bokee.net 邮箱:dongfengyiqi@hotmail.com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丽路16号新理想华庭A栋501室。(广州大桥边)
公车站:新鸿花园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