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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开招考405名公务员 录用后先下基层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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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1 01: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新闻网讯 昨日,深圳市人事局发出公告,我市近期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公务员405名。明天开始考生可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13日。招录结果将于年底公示,新录用的公务员要先到基层锻炼。

新录用公务员先下基层


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获悉,经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批准,我市将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405名。新录用的公务员将下基层锻炼,具体职位另外安排。


据介绍,“应届毕业生”包括2009年毕业(含2008年毕业但尚未分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07年、2008年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人员。其中,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深圳院校、深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符合职位其它资格条件的深圳院校、深圳生源2007年和2008年毕业生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


支教毕业生放宽报考条件


据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有基层工作经验、 参与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和“海归”将放宽条件。符合职位其它资格条件、有2年以上本市街道或社区工作经历的,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报考有年龄限制的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但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公务员,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报考有年龄限制的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但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未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非深圳户籍的,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此外,夫妻分居市外一方,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但夫妻分居市外一方为2009年毕业生的,不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考的职位。


笔试按职位分类各考两科


此次公务员招考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10月31日10时至11月13日17时。考生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进行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笔试时间安排在11月23日,招录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其中综合管理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执法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行政执法知识》两科。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12月2日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资格初审时间为12月4日至5日,面试时间为12月9日。(深圳晶报 记者 罗秋芳 通讯员 覃春 欧阳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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