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争执的问题是: 父母买的房,婚后只作为一方的私人财产
正方:这是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挺好的。
A.父母辛苦了一辈子出钱买的,不管是给儿子买的还是给女儿买的,都是个人的资本。要是离婚,不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一半给对方,这不是一下子赔了夫人还折兵了吗?
B.支持新婚姻法,表面看来对夫妻没有房产的那一方残酷些;但是如果女方勤俭持家,男方努力拼搏。两个人是因为有感情基础而走到一起,不是因为谁有房子谁有钱,以后两个人肯定会凭自己的本事买到自己的房子的。
反对方:这是对爱情和婚姻的不尊重,弱势的没有保障.
听到的言论:
A.很多女同事都觉得夫妻本是同林鸟,不该分那么开,哪怕是一方父母全额买的,但是给新家的一种保障。有人更直白的说,当初就是看他有房,结了婚不用在外面租房子住,说结婚也是共同财产,所以放心的嫁了。
B.凭什么男人挣钱还贷,最后得到一套房,而女人挣钱养家还操持家务,离婚后却一无所有?
我是个80后的。结婚几年了,我一直呆在家相夫教子,不是我不愿意工作,是公婆想我留在家料理家务,他们手里有点钱的,婚后2套房子和车子都是他们出资买的,写下我老公的名字,按理来说,假如我们离婚了,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我还有点保障,现在说是他个人财产,那我在这个家付出的算什么,我老公只是个月入一千的人,没他爸妈,我们的婚姻不能维持,假如我老公不欢喜我,一脚把我踢开了,我在这婚姻里,什么都得不到,我们都是没存款的人,到底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又在哪呢?这立法叫做保护弱势群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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