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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南昌大桥集体自杀事件”真相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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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环境更加
发表于: 2011-8-12 11: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互联网上政府、公安机关为澄清“南昌大桥集体自杀事件”的真相与网民发表的“南昌大桥几百人集体跳桥自杀”文章各执一词。事发当日(2011年8月4日晚上21点左右)我路过南昌大桥乘飞机回上海,在南昌大桥上东头行车缓慢,有短暂的被堵现象,出于好奇下车看个究竟,只见人行道上站着好几百人,头上绑着白布巾,上书“还我合法权益、还我公道、还我血汗钱、打倒郭兵”等字样,在类似农民工手中举着“强烈要求省委、省政府成立专案组查处省高院郭兵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侵害农民工、民营企业、新闻工作者的犯罪真相”、“强烈要求省委、省政府责令省高院将1882万假欠条移送公安机关立案鉴定”等标语。同时听见,农民工身边有个播放机连续播放,本人拿出随身携带的录音笔录下了播放的内容,回家后听了录音笔里的录音,大概内容是:“我们今天聚集在南昌大桥上,是因为遭受江西省高院郭兵副院长的侵害,把我们逼上了绝路无法生存。所以,无奈的选择今晚十一时在大桥上跳桥自杀,至于我们遭受省高院郭兵副院长的侵害,党和政府以及广大的同胞们一定会关注事实的真相,是否会严惩郭兵司法腐败利益团伙,对于我们这些即将离开这个号称“公正、公平”的社会已没有多大意义。但是希望执政党和广大的公职人员、广大的同胞们一定要为我们主持公道,还我们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道,还我们的祖辈为我们过上幸福生活的革命先烈一个公道。难道他们的流血牺牲换来的繁荣昌盛,中华民族走向复兴、走向强大的今天,任由郭兵利益团伙为谋私利践踏老百姓权益、践踏法律,凌驾于党和人民之上的徇私枉法吗?正是他们无视党纪国法、为谋私利导致我们今天被逼的用生命唤醒正义之魂,呼唤正义之剑,斩妖除魔。郭兵不倒江西司法无公正可言,郭兵不倒危及社会稳定。我们绝不危言耸听,以下几例事实足以证明郭兵利益团伙危害社会,危害我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介绍一位新闻工作者遭受郭兵侵害的情况:熊细毛,58年出生,从事新闻工作十几年,因南昌新洪房地产开发公司反映他们公司遭受省高院郭兵徇私枉法掠夺他们企业近亿万元房产的投诉,他将此事报经站领导同意,对此案进行深入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新洪公司与南昌百货总公司”产权纠纷案中存在诸多的瑕疵和司法腐败黑幕,并形成初稿报告站领导。因为案件负面影响太大没有在报上发表。所以将文章初稿交给案外人新洪公司。案外人因遭受司法侵害太深,在网上发表了题“江西高院郭兵副院长枉法办案玩惨亿万富豪”的文章,引起全国一片哗然,引起中央领导和江西省委孟书记等领导的关注,并批示纠正错误,依法公正办案。当年,康为民院长对此案亲临调查,并作出了(2007)赣执监字第7号《监督处理意见书》中止了省高院郭兵授权井冈山法院作出的井执字第96-97-3号、4号、5号“以物抵债裁定书”的执行。这下可把这些利益团伙惹恼了,近亿元拿到手的房产从此拿不到。而且,已经骗到南昌市国资委的2600万元的亏空又要填上,所以他们把这些倒霉的事全部算到曝光新闻工作者熊细毛身上。开始了打击报复行为,首先通过省公安厅等领导批示要求查出文章曝光源,谁向省内处级以上干部发送短信,短信内容是:“请在网上浏览《江西高院郭兵枉法办案玩惨亿万富豪》一文”,于是他们以此为由将熊细毛定为:“阻挠司法执行、损毁法官形象、发送有害信息”并作出行政拘留十天,此后,又派专人上北京报社花上巨额资金要求开除熊细毛。熊细毛离开《中国产经新闻报》江西记者站后,又投身《中国联合商报》社工作。他们又花20万元买通报社领导收回熊细毛工作证。同样,以熊细毛无业人员发表“损毁法官形象,阻挠司法执行”为由将其司法拘留十五天。因此,熊细毛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有权利和义务在网络上进一步揭露郭兵利益团伙侵害民营企业的犯罪真相。同时也触怒了郭兵利益团伙的根本利益,打击了他们的犯罪气焰。因此,新闻工作者熊细毛不除他们的犯罪梦想也难实现,已经到手的亿万元财产难以瓜分变现。所以,他们设下圈套,导致熊细毛遭受被以“敲诈勒索未遂”罪名判处壹年零三个月徒刑。
   在此期间,郭兵、王杰为了进一步打击报复控告人:从幕后跳到台前对控告人加以侵害,利用职权诱骗办案单位,而且巨额贿赂30万元给相关人员。尤其是在东湖区检察院和东湖区法院的审查过程中,办案人员都知道这是一起显而易见的陷害,但迫于郭兵的淫威,经办人员不得不违心的走程序,甚至出现暗中帮助控告人的迹象。可是郭兵以其高院副院长的身份公开的对东湖区检察院、东湖区法院有关领导明确指示:“对熊细毛的案子要从重、从快、从严办理,至少判他3到5年徒刑”,同时强令东湖区法院“必须开最大的审判庭审判熊细毛,而且命令省法院、井冈山法院、鹰潭法院等几家法院都要派人旁听,一定要把熊细毛搞臭”。迫于郭兵的淫威,无奈之下,审理法院审判长告诉熊细毛:“你要配合我们,我们会从轻判决你,否则后果会很严重。”代理律师也告诉熊细毛:“你们的家人都尽了很大的努力,找了各方面的关系,都被高院郭兵压住不敢帮忙,现在你要配合好法官的审理,不要以无罪的方式进行辩护,法官才可能帮你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就会达到你的对手郭兵的迫害目的”。家人也通过关系告诉熊细毛:“郭兵、王杰利用一切权利、金钱关系要整死你,重叛你,公检法内部都知道你被郭兵、王杰栽赃陷害冤枉坐牢,《中国食品杂志》社也出了证明都帮不了你,我们通过很多关系找到郭兵、王杰要他们放过你。但他们的条件是只要你出来后不再介入、揭露他们的的事情就放你一马”。为此熊细毛的家人违心的向他们作了保证:“不再参与揭露他们枉法办案的行径”。可是他们还是不放心,为了把熊细毛搞臭,在郭兵的指示下,省法院姚晨奕在开庭时叫来一些不明真相的媒体,歪曲事实的将熊细毛犯有“敲诈勒索未遂罪”在网上曝光,而且在文章中将熊细毛的肖像不做任何处理就在网上发布。由此可见,郭兵利益团伙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同时不惜一切手段设计栽赃陷害新闻工作者,阻挠舆论监督揭露其侵害民营企业的黑幕。
   现在,向大家介绍受害最深的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遭受郭兵利益团伙侵害的的事实和现状。
   从2003年开始至今,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近7亿资产遭省高院郭兵副院长利益团伙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掠夺瓜分的所剩无几,数年来巧立名目的司法侵害接踵而至,屡屡罪行让人触目惊心,血泪控诉却状告无门。目前,企业职工面临生死存亡的境地,因此,部分股东和大家在此以死相谏。
   早在1998年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南昌百货总公司合作兴建国恩大厦,南百公司投入合作用地6.348亩分获大厦建成后的0层以上1、2、3层,面积8900余平方,大厦建设资金全部由新洪公司提供。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南百公司存在合同欺诈,尤其是投入合作的土地早已抵押给银行被查封,而且在合作之前早已欠下巨额外债,投入合作的土地又被省高院执行局查封,并且要求变现还债。新洪公司作为投资合作方,提出异议不得侵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省高院执行局的主持下,经债权债务单位的协调同意,省法院执行局责令新洪公司以高于当年两倍的地价,即1392万元收购南百公司投入合作用地用于还债,新洪公司无奈之下支付了购地款。并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缴纳了各项规费,拿到了国恩大厦建设五证,省高院执行局也下发了裁定书,确认了南百公司投入合作土地分获的0层以上1、2、3层房产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已归属新洪公司所有。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然而,省高院郭兵副院长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帮湖南赛福尔公司讨要南百公司欠下的10万元债权及另个朋友花400万元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打包买到1.4亿元债权,其中南百公司欠债3942万元,而且有担保单位,不去执行,却查封、拍卖早已属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8900余平方房产,在省高院郭兵副院长的授权下,井冈山法院执行局郭泽庆公开指出:“我们遵照省高院领导郭兵指示办理的,有本事你去告”。此后执行法院以执代审又强行将新洪公司设计、规划、消防要求的架空层0层裁定为1层。而且将宾馆大堂的0层和以上1、2层8900余平方价值近亿元的《房屋产权证》办理给与新洪公司毫无债权债务关系的他人。这些拿着没有产权档案的房屋产权证的单位和个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新洪公司支付3000万元租金给他们,现在已将新洪公司所有财产查封,提出异议也无济于事。请看郭兵利益团伙枉法徇私的事实为证:
  1、南昌百货公司所欠湖南赛福尔公司10万元债权加上丧失债权单位的香港百利时公司440万元共计450万元债权,而执行法院却将毫无债务关系的新洪公司3400平方米价值3000余万元的房产分给他们。
  2、郭兵伙同他人花400万元买到1.4亿元的债权包后开始是向南百公司强制执行还债义务,经过3年多时间的执行一无所获,后来以南百公司王杰总经理暗箱操作又将债权包转嫁给南昌市国资委获得2600万元非法收益。此后,郭兵利益团伙又将新洪公司所有房产“以执代审”裁定给早已丧失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分获权的南百公司,并明确要求南百公司将分获得房产变现填补亏空。
  3、熊氏兄弟伪造一份假欠条(还款承诺书)向法院起诉要求新洪公司给付1882万元虚假债权,新洪公司提出异议,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鉴定侦查,审理法院却不主张新洪公司的权益,新洪公司代表找熊氏兄弟拼命,熊称:“你不要找我拼命,有本事找郭兵副院长去”,此后,一段时间果然由郭兵批示判决,强行执行拍卖新洪公司6700余平方价值近亿万元的房产抵付虚假债务。拍卖价款扣除虚假债务债权后,尚余800万元至今止法院无辜扣留不给新洪公司。熊氏兄弟在郭兵的徇私枉法下,让诉讼诈骗得逞并非法占有新洪公司巨额房产,在省高院郭兵副院长的庇护下,让刑事犯罪至今逍遥法外。
  4、40平方米退房纠纷案却查封新洪公司22800余平方米价值2亿元的房产。导致新洪公司半年房产不能销售,不能按揭、抵押贷款,中院经办法官祝春芳说:“你不要为难我,有本事去找高院去,你还当老板,哪个搞你,你还不知道,你当个屁老板。”
  5、南昌市东湖区红谷滩庭由郭兵指定审理执行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2700万元纠纷案件,执行中违规查封该公司5亿元房产,经办法官邬钢利用职权勒索新洪公司60万元,约定先付20万元后解封房产,再付40万元(有录音录像),于是在支付20万元之后,邬钢又变卦说:“没有办法,我得听上级领导的,高院主管院长不同意解封我也没办法”,于是该法庭越权拍卖新洪公司8700余平方米价值1万元1平方米的五星级宾馆客房。在拍卖过程中又暗箱操作,指使竞拍人相互勾结以3000元/m2拍得后又转手以8700元/m2倒卖给他人,从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有围拍人共庆,共同办理过户录音录像为证)。
  上述几例枉法侵害我公司的情况综合各方反馈信息均属省高院郭兵副院长幕后操作所为,绝无诽谤和捏造情节,现在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面临生死存亡,数百名职工面临下岗。因此,我们部分股东和职工为抗击省高院郭兵对我们的侵害,只有以结束生命来呼吁、唤醒执政党和广大的人民群众关注新洪房地产公司遭受郭兵利益集团侵害事件的事实真相!!!
  遭受郭兵利益团伙侵害的不仅只是新洪公司,让人难以置信的是郭兵利益团伙为谋私利,不惜枉法阻挠农民工讨取血汗钱,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在向大家宣读200多名农民工投诉来信:
  “尊敬的兄弟姐妹们、朋友们、领导们!我们是遭受江西省高院副院长郭兵、陈仁生、郭卫斌、廖志坚利益集团为谋私利阻挠讨取血汗钱的农民工,早在2004我们200多名农民工兄弟在南昌居住主题公园不分日夜苦干了2年多,可是黑心的开发商,将我们的血汗钱挪着它用另搞开发,多年讨薪无果,指望通过南昌中院为我们作主讨回血汗钱。孰料,在南昌中院、江西高院诉讼5年却毫无结果,而且,至今此案被无故“中止审理”。5年多来,为讨血汗钱遭到以省高院郭兵为首的利益集团从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牺牲我们的权益,践踏法律,与被告开发商进行钱权交易徇私枉法的千般阻扰。导致至今200多农民工家庭生存走投无路。5年来200多农民工的家庭小孩读书、患者看病、及日常生活都要盼望着这笔血汗钱养家糊口维持生计,可是如今却过着靠借贷度日的生活。还有几个农民工兄弟没有等到这笔血汗钱到手就离开了人世。类似这样的惨状情景难以言表。在讨回我们的血汗钱的过程中,由于遭受郭兵为首的利益集团的侵害,经多方反映已告状无门,我们已被逼到了绝望的地步。所以,只有用生命终结唤醒正义之魂。希望有良智的公仆,拯救尚存的农民工兄弟。为了证实省高院郭兵等人徇私枉法,损害我们的权益,现在公布郭兵利益集团钱权交易、贪赃枉法,阻挠农民工讨薪,迫害农民工所作所为的真相:
  2004年我们与东阳三建签订施工协议,我们200多人在南昌居住主题公园工地施工,2006年工程如期按质竣工,东阳三建拖欠我们工资,我们于2007年向南昌中院提起诉讼,南昌中院按司法程序征原、被告同意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江西安泰司法鉴定中心对本案做了司法鉴定,2009年6月南昌中院采信司法鉴定结论为定案依据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定东阳三建支付我们670万,东阳三建不服上诉江西高院。
  2009年8月此案进入二审,江西高院民一庭庭长陈仁生的妻子祝春芳,派杨秋林律师直接与我们交易,杨律师称他多年来一直跟随着陈、祝他俩,连祝春芳上下班都经常由他接送。杨律师大概了解一下案情,他告知我们“像千万左右的案子江西高院是有行情的,要花20万才能搞定,否则铁案也会变成死案”就在我们到处筹钱时,杨律师传来不好消息告知我们,“你的钱掏的太慢了,省高院分管的郭院长已经被对方律师方世扬搞定了,这个案子我办不了”(以上交易及谈话有我们掌握的录音为证)。
  2009年11月24日我们收到省高院邮来的判决书发回重审,即打电话给祝春芳,我们向祝春芳摊牌,我要把他们贪赃的录音向社会曝光。祝春芳向我们哭求不要曝光也不是我老公一个人,打完电话不过20分钟,祝春芳、主审法官郭卫斌分别打电话通知我们“把判决书送回法院,但不能自己亲自送避免影响。”判决书邮回贵院一周案子还是发回,我们找到陈仁生他称:“郭院长强行发回”我也没办法。(以上哭求、说话以我们掌握的录音为证)
  此案发回南昌中院重审足足18个月,2011年4月27日南昌中院邮来了一份(2010)洪民一初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本案作出中止审理“请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我们找到南昌中院赖院长他也无奈回答:“2008年我院审理一个类似的案件,省高院也维持了,这案我院还是等高院去定”我们问赖院长:“你南昌中院有独立审判权,你怎么等高院定案哩?案子在你南昌中院审理几年你院该拿出一个审判结果出来”!赖院长无奈的回答:“本案不等高院定?那还不是要发回”。                     
  我们200多农民工不分白天黑夜寒冬酷暑苦干了2年,为讨薪属正常民事诉讼至今5年未果,而且还被“中止审理”农民工维护权益遭到彻底抹杀,我们讨要遵纪守法劳动所得,却遭到省高院郭兵、陈仁生、郭卫斌为首利益团伙徇私枉法的千般阻扰,造成数家农民工家庭家破人亡,我们200多农民工抚养下的1000余人生存已逼上死亡之路,造成这样的现状都是江西省高院郭兵利益集团枉法一手所致。我们只有用生命终结唤醒正义之魂!”
  综合上述几例遭受郭兵利益团伙侵害情况的反映,我们有理由可以断定他们侵害的群体不仅仅是这些,可能还有很多很多鲜为人知的事件尚未露出水面。但是我们坚信,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及广大的人民群众在知悉上述遭受郭兵利益团伙侵害的真实情况之后,一定会还我们一个公道、公正,给我们一个怜悯之心!”
      事实上,当晚有几位脱掉裤正欲跳桥都被赶来的公安干警和地方干部抱住,干警同时把所有的农民工和其他人员赶到大桥中间进行劝导。最后,好像是政府某官员向他们保证一定解决他们的合法诉求的前提下,这些农民工和其他人员未到十一时在大桥上没跳成,都被警察劝下了大桥,警察和当地官员最后才离开,避免了一场“集体自杀”事件的发生。如果说这是假跳桥自杀的话,那么真的死了人?!最可怜的恐怕还是这些有冤无处申的人。
      以上反映是我个人所见所闻,但是为了自己的安全不便公开身份,众所周知说真话的人哪个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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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wuqing
发表于: 2011-8-15 21: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顶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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