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广州大学城网业务调整

大学生向父亲借钱被拒 欲公证断绝父子关系 [复制链接] qrcode

查看: 11792 | 回复: 0

soso
发表于: 2008-4-19 17: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区某高校大三学生程超阳(化名)今年2月20岁生日当天,被父亲告知从此只能自己负担生活费。接到这个突然的“通知”后,程超阳努力找了两月工作,但兼职所得的工资还维持不了自己半个月的生活开支。无奈之下,程超阳多次找父亲借钱,表明将来按国家利率还账,但都被拒绝。昨日,盛怒之下的程超阳走进沙区公证处,请求公证断绝父子关系。

20岁后

父亲拒给生活费



“我要和父亲脱离父子关系。”昨日,沙区某高校大三学生打进本报热线,说自己4点钟要去公证处请求公证脱离父子关系,要求记者一同前往。


程超阳介绍,今年2月10日是他20岁的生日,当天父亲特意打了电话叫他晚上回梨树湾的家,给他过生日。程以为父亲会像往年一样有惊喜给他,于是开心地回了家。然而就在程吹灭生日蜡烛准备吃蛋糕时,父亲一脸严肃地告诉他,今后将不再给他生活费,希望他能打工养活自己。“自己养就自己养。”程称,他从此开始找兼职赚钱。


工作难找

数次借钱被拒


一晃两个月过去了,程接连做了5份兼职,但每次所赚的钱都不够维持他的正常开支。3月中旬,程没找到合适的兼职,眼看手里只有100元了,程只得回家找父亲借钱。


“我说按国家利率算,让他贷款给我,毕业后还给他,他还是拒绝了我。”程超阳说,他多次找老爸提议借钱都被拒绝,幸好妈妈看不下去偷偷塞了1000元给他,没想到这事被爸爸知道后,他天天和妈妈吵,一家人闹得很不开心。“他对我太绝情了,我怀疑自己不是他亲生的。”程说。


到公证处

要求断绝关系



昨日下午,在记者劝说了半个多小时后,程仍到沙区公证处请求断绝父子关系。一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称,公证处没有开展此项服务。她解释:“父亲和儿子是血缘关系,公证也不能切断血缘关系,公证处不能做这样的公证。”


随后,记者联系到程超阳的父亲程刚(化名),他听说儿子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时,连连叹气。“儿子就快走进社会,我希望在这个过渡时期培养他的独立能力,将来真正融入社会,才不被淘汰。”程父说,是自己没给儿子讲清楚,所以不怪儿子这么做,但他同时表示,今后仍将坚持不给儿子生活费。


律师说法

断绝父子关系无法律依据



据红岩律师事务所律师屈三才介绍,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自然的血缘关系,一经形成就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不以父母和子女的意志而解除。只有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才能解除收养关系,而父子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断绝”一说,父母子女关系自然就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解除,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自然终止。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成年后,非因特殊情况,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程超阳已满18周岁,体格、智力都正常,父亲有权不支付所有费用。  (来源:重庆商报)
跳转到指定楼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