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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管立法听取意见 欢迎摊贩参与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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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uc
发表于: 2008-4-18 10: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走鬼”如何管?

昨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专家研讨会之后,当记者提出能否让走鬼也参与到立法讨论中来的问题时,广州市城管支队副支队长吕志任当即表示非常欢迎。而与会的专家也认为,广州开门立法的做法在中国社会转型阶段具有重大的意义。

问: 如何吸取网民的意见

答: 把意见整理成册作为立法参考

记者:既然已经征求了广大网友的意见,人大如何吸取网民的意见?另外,专家对开门立法有何意见?

陈小清:我们会把网友的意见整理、印刷成册,印发到常委会会议,印发到常委会每一个成员手中,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法规时参考。法制委员会对每一部法规都会进行统一审议,审议中会逐条对网友的意见进行研究,合理意见将被采纳,最后采纳的情况我们会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反馈给各位网友。

任剑涛:立法是一个启动、教育和接纳的过程。开门立法是对闭门立法的超越,广州这次开门立法在中国社会转型阶段具有很大的意义,很值得称赞。

关于网友的参与,当中的网友可能也包括了我们所要管理的无证经营的小商贩,他们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开门立法对于真正建立一个法律主治的社会氛围具有很大的帮助。也就像网友所说的,广州的开门立法跨了一小步,但对于中国的开门立法却是跨了一大步。

问: 能否改“禁”为“限”

答: 城市管理就应导向弹性的“限”

记者:城管条例听取了网友的意见及专家的意见,今天城管部门也到会了,有无考虑让相关利益方也坐下来做一些内部的辩论?比如说,请走鬼也参与讨论?

陈小请:近年来,我们越来越重视行政相对人或者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我们十分重视听取他们的意见。比如安全生产条例、屠宰条例等立法,都充分听取各个利益群体的意见。制定城管条例,我们也想尽量把工作做细,对于行政管理相对人,还可以细分到具体人群,尽可能组织、召开不同利益群体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至于要不要把相关利益方邀请来进行讨论,这方面我们可以尝试,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具体规划,目前还不能作出决定。

吕志任:欢迎,我们非常欢迎。

记者:很多专家都说到了占道无证经营屡禁不止,专家对“禁”能不能改为“限”,在引导方面有没有什么建议?

任剑涛:我们要进行依法管理,这是一个“限”的趋向。“禁”实际上是不可能的,“限”有两种方式,一种强制性的“限制”,一种弹性的“限制”。现在我们要实行的是弹性的“限制”,在这种意义上,“限”的意义是现代管理,“禁”的意义是传统管理。城市管理的导向现在都是如此。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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